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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综合治理亚行贷款项目(衡阳市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7日)。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衡环发【2021】99号 | 耒阳市城市管理局、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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