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衡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1-04-20 12:12
附件6: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  2021年4月13日)
序号受理 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污染 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备注
9D2HN202104120074衡阳市耒阳市体育路东大门的耒阳市体育馆龙家石材雕刻部未办理环保手续,无证经营,在室内外进行大理石加工,扬尘扰民,污水直排下水道。曾向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未果。衡阳市 耒阳市大气2021年4月14日,经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耒阳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龙家石材雕刻部未办理环保手续,无证经营”问题属实,“在室内外进行大理石加工,扬尘扰民,污水直排下水道”等问题不属实。部分属实处理情况:因该石材雕刻部周边都是居民、选址不当,不符合办理环评手续的条件,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对该雕刻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业主停止大理石加工、切割等环境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设施设备。 整改情况:该雕刻部业主已拆除其切割设备。已办结 
11D2HN202104120083衡阳市珠晖区粤汉街道安居里路段马路和人行道扬尘严重,安居里社区向荣花园内超市(荣盛超市)垃圾车污水横流,旁边巷子全是污水。向区政府反映没有得到解决。衡阳市 珠晖区大气2021年4月13日,珠晖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珠晖分局和粤汉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该路段因老旧小区改造还未完工,施工过程因没有及时洒水造成扬尘污染;安居里社区向荣花苑无物业管理以及荣盛超市对垃圾车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清运,造成垃圾车内污水流出。属实处理情况: 1、衡阳市粤汉街道办事处已在向荣花苑小区周边更换了分类垃圾桶,并责令向荣花苑小区建立物业管理、荣盛超市加强区域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力度,增加清扫频次,垃圾车内的垃圾做到及时清运,粤汉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对环境卫生进行保洁、清洗、清运。 2、将该巷子及周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设计范围,粤汉街道已对接改造建设单位区住建局及施工单位,责令其尽快施工,预计5月底完成改造。 整改情况:目前,管网已经铺设完毕,路面油化因天气原因暂未启动,待天气好转后开工建设;针对扬尘问题,施工单位在路面未油化之前,每天对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未办结 
16X2HN202104120026衡阳市衡阳县金溪镇柿竹村和兴废旧铝塑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污染柿竹水库,噪声、臭气扰民。衡阳市 衡阳县2021年4月13日至18日,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和衡阳县金溪镇党委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属实、“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污染柿竹水库,噪声、臭气扰民”等问题不属实。部分属实处理情况: 1、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衡阳和兴废旧铝塑料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对其非法侵占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建筑自行拆除。 2、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责令其禁止露天堆放原辅材料,规范处理底泥和废油渣,清理场地内地面油污,完善雨污分流设施,进一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情况: 1、企业已全面自行停产整改并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上的办公区域等进行拆除。 2、露天堆放的原料和产品已经清运出厂区。 3、厂区暂存危险废物已于2021年4月17日交由衡兴环保公司进行有效处置。 4、雨水收集池跑冒滴漏污染部分场地污泥正在清理中,已清理完毕的场地正在铺设草皮。未办结 
30D2HN202104120104衡阳市衡山县长江镇永丰村永发沙场(已更名为衡山诚峰建材有限公司)在湘江河道非法采沙,污染水源,噪音、扬尘扰民。镇领导威胁村民不要举报。衡阳市 衡山县2021年4月11、12日,衡山县委、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县交通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山分局以及长江镇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15日衡山县人民政府结合衡阳市调查组征集的群众意见,决定停止受理和办理长江永丰砂石集散中心建设的行政许可,并向社会发出通告。不属实处理情况:无已办结 
34D2HN202104120071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工业园衡阳鸿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冶炼氯化稀土(原环评生产抛光粉),产生噪音、扬尘、刺鼻废气,且含辐射的废水去向未明。曾向市环保局反映,未果。衡阳市 常宁市辐射2021年4月14、15日,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水口山经开区管理会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其中“产生噪音、扬尘、刺鼻废气”属实,“含辐射的废水去向未明”、“曾向市环保局反映未果”、“非法冶炼氯化稀土(原环评生产抛光粉)”不属实。部分属实处理情况: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2021年4月14日向衡阳鸿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恢复生产后立即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所有生产废气排口进行检测。 整改情况:该公司2021年4月15日组织人员对厂区的水沟进行清理,制定了厂区洒水抑尘措施,对厂棚雨水收集管网进行更换,对设备和连接管道进行维护保养,制定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该公司恢复生产时将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开展监测。未办结重点件
71D2HN202104120018衡阳市衡东县霞流镇新大桥村20组养鸡场(聚凤农林有限公司)臭气扰民,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曾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未果。衡阳市 衡东县2021年4月14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衡东县农业农村局和霞流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聚凤农林有限公司臭气扰民”问题属实,“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未果”不属实。部分属实处理情况:针对聚凤农林有限公司存在的鸡粪装卸处防风密封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衡东县霞流镇政府责成该企业在鸡粪装卸处安装防风密封措施,有效解决臭味扰民问题。 整改情况:该企业已动工建设鸡粪装卸处防风棚。未办结 
73D2HN202104120119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内建滔化工等企业排放工业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有关部门举报,未果。衡阳市 松木工业园大气2021年4月13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松木分局、松木经开区经发局等部门和环保专家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该信访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处理情况:衡阳松木经开区管委会对园区内16家重点涉气企业下达了整改交办函,对衡阳市鸿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衡阳市嘉励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处理。 整改措施: 1、继续深度治理减排改造。按照“大幅度减排、群众满意度增加”的总要求,敦促对异味污染物排放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继续开展企业异味污染物深度减排改造。并根据气象条件,在特殊气候情况下科学组织错峰生产和产能调度。 2、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减少物料中转环节,严防跑、冒、滴、漏和运输抛洒现象,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大力实施“智慧环保”,积极推进电能管控、烟气治理、实时监控等工作。利用科技监管手段不断加强环保设施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完善空气自动监测小微站建设;在园区安装“电子鼻”在线监测仪;聘请环保管家,加强巡查检查;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及时将监测结果公开。未办结重点件
86D2HN202104120023耒阳市哲桥镇清水塘村非法占用农田建设养猪场;污水直排下游池塘、欧阳海灌溉渠,污染地下饮用水及农灌用水,恶臭扰民。2018年曾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报,衡阳市环保局耒阳分局下令整改,但养猪场仍偷排废水。养殖场的病死猪直接埋在后山。衡阳市 耒阳市2021年4月14日,经耒阳市哲桥镇政府、耒阳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等部门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其中反映的“非法占用农田建设养猪场”“污水直排下游池塘,污染地下饮用水及农灌用水,恶臭扰民”“养殖场的病死猪直接埋在后山。”问题属实,其它不属实基本属实处理情况: 1、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耒阳市清水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2020年3月责令其拆除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恢复原貌,并依法进行处罚。 2、耒阳市农业农村局针对该养猪场将病死猪擅自深埋的行为,对业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讲解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因养猪场距离居民区不足300米,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耒阳市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养猪场限期退养;要求其将场内的养殖粪污彻底转运至附近环保设施合格的干粪堆棚和集污池,作为附近村民种植农作物和油茶基地肥料备用。 整改情况: 1、该养猪场2020年3月已拆除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恢复了耕种。 2、业主于2021年4月16日已将存栏生猪全部转移至新五丰公司。 3、业主于2021年4月18日已将场内的养殖粪污全部转运完毕。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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