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环保厅对衡阳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来源:污染防治科   发布时间:2018-07-13 14: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环保厅对我市《关于划定衡阳市第一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进行了批复。现将该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按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并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等原因而未划分保护区的部分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加快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并完成保护区的划分、上报、审批。

  附件:《湖南省环保厅对衡阳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湘环函〔2018〕202号)

  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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