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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兴县、文化强县”三大发展战略,将县城20万居民的安全饮水工程作为碧水保卫战首役来打,并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战绩,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绿树摇曳、水面碧波荡漾、河床鱼翔浅底。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连续两年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县城饮用水源示范工程建设成为湖南省首个通过国家核查验收,并被省生态环境厅主管领导向全省示范推广,也是我市开展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的样板工程,同时也被前来参观学习的广东、湖南等省内外18个市县交口称赞。衡阳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规划到位
衡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多次就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并亲临蒸水流域、保护区示范工程施工现场和饮用水源地调研和督查督办。县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关于加强全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衡阳县2017年实施河长制要点的通知》、《衡阳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关于成立衡阳县河长制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关于成立全县河道联合执法队伍的通知》、《衡阳县河长制会议制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衡阳县畜牧养殖业发展及防治规划》,明确了保护范围和部门乡镇职责。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全县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与防护方案和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
二、部门联动,责任到位
衡阳县依托蒸水流域八个乡镇和部门河长责任体系,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县生态办、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各负其责,县城饮用水源联合执法组具体负责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督查工作,2017年和2018年,县人民政府列出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地突出的环境问题、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任主体等任务清单,并以责任状的形式压实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整治责任。
三、全域联动,整治到位
(一)组织开展全流域专项治理
衡阳县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蒸水流域水污染专项治理暨河道保洁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全流域8个乡镇和23个部门对照“一加快、五禁止”(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禁止倾倒垃圾、禁止种菜、禁止养殖、禁止排污、禁止采砂洗沙)的要求和任务清单,全面开展专项治理、督查和考核评分。通过全流域的专项治理,蒸水河水质由Ⅳ类水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二)大力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衡阳县人民政府统一采取PPP形式与航天凯天签订了全县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框架合同,并率先启动蒸水上游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求沿河8个乡镇分段保洁和防治,台源河坝、西渡河坝、英陂河坝具体包干负责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和蒸水县城段的日常保洁工作。每月对8个乡镇断面水水质实施监测和考核。
(三)高标准完成县城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建设
一是建设全封闭的饮用水源防护设施。衡阳县财政投资190余万元建设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网4700余米,实现了保护区全封闭。二是建设高标准的警示标志牌。投资80万余元,设置各类宣传牌106块、界碑标识标牌137块。三是建设科学的应急防护设施。投资180万元建设坐落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S315大桥两侧应急导流槽880余米、应急池250m3。四是建设高清晰的监控设施。投资65万元,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安装360°旋转的高清晰红外线在线监控设施66台套,实现了保护区行为活动全监控。五是建设完善的截污截洪蓄水设施。县财政投资5770万元建设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截污管网3775米,建设防洪堤3000余米。直接削减排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污水4.2万吨/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700余万元建设了西渡河坝截流设施,有效增加了饮用水源蓄水量。六是全面取缔饮用水源排污口。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17个,关闭搬迁蒸水流域各类企业70余家,关闭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各类企业17家。
四、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衡阳县财政预算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近年来已累计投入上亿元资金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级财政直接安排专项资金达1000万元,用于县城饮用水源防护、应急设施建设和执法工作,配备了巡查组专用执法车辆1辆、巡查艇2艘、打捞船2艘,执法记录仪3台、对讲机3台;每年安排专项执法经费35万元用于饮用水源巡查督查工作;投入500余万元流转保护区菜地270余亩并建成人工湿地;安排200余万元,用于蒸水台源、西渡、英陂三段河面保洁;安排1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蒸水流域水污染防护工作的督查、考核、讲评和奖励。
五、创新机制,管控到位
一是组建了县城饮用水源常驻执法队伍。从县环保、县公安、县住建、县水利、县畜牧以及西渡镇等单位抽调15人专门从事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督查工作;二是建设了专门的联合执法办公室;三是安装了全自动视频监控平台;四是建设了饮用水源水质自动检测室;五是建立了饮用水源督查考核机制。实行全流域分段监测,督查考核,县生态立县办公室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考核,并将结果作为乡镇和部门小康与绩效考核的依据,为全县人民安全饮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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