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转发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自然生态保护科   发布时间:2017-09-07 00:00

各县市区环保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7月,我省已基本完成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定期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工作。现环保部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2017]1224号),同时下发了《2016年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状况遥感监测报告》。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遥感监测报告与实际情况,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并尽快核实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划基础数据和矢量图及确定依据等相关材料,于9月30日之前将完成的核查和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及《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报送我局,同时抄送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我局将组织人员检查核实,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全市核查结果汇总报省环保厅。

  附件:1.《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3.《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自然生态保护科  高杏  曹微

  电  话:0734-2892837

  邮  箱:hyzrstbhk213@163.com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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