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然生态保护科   发布时间:2017-10-30 00:00

南岳区政府、衡山县政府、衡阳县政府,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7月11日,环保部等七部委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将组成专项联合督查组,在10月25日至11月20日,在全国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为做好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迎接国家“绿盾2017”专项督查行动,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联合印发了《衡阳市“绿剑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0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迎接“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动员会,会上下发了4个整治任务清单。根据动员会议安排,现将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此次巡查主要内容

  1、各地组织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地方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任细化和落实情况,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的建立和销号制度执行情况。

  2、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遥感监测发现的重点问题的核查整改情况,近年来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问题的处理情况。

  4、曾被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约谈及重点督办的自然保护区的整改情况。

  5、涉及自然保护区有关地方法规政策的自查清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将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专项督察进行处理,对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自保区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开约谈自保区管理机构、自保区所在地级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对问题突出、销号比例过低、整改不彻底的,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启动中央专项督察,进行追责。

  针对我市具体情况检查重点是中央环保督察及卫星遥感监测共发现我市南岳衡山国家级自保区存在17家采矿企业(51个采矿点位);92个新增(扩大)人类活动点;53个遥感监测重点问题;以及我市自查新发现的15个选矿加工企业的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建立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建立情况;实现“整改销号”制度情况(跟踪检查问题整改,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二、报送查处情况资料

  为做好迎查工作,对标巡查工作方案,特要求衡山县政府、衡阳县政府、南岳区政府在10月30日下班前上报各地整改工作进度,其中包括。

  1.、本县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各部门联合机制和工作队伍建立情况。

  2、17个开矿企业51个矿点整改情况,92个人类活动整改情况,53个遥感监测重点清单排查整治情况,以及衡山县境内新发现15家选矿加工企业整改情况。

  3、建立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实现“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检查问题整改,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上报准备销号项目清单台账,销号清单。

  4、本地区涉及自然保护区有关地方法规政策的自查清理情况。

  5、规范建立台账档案。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要规范、全面,做到整治前后对比内容齐全、文件档案收集齐全。

  请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上报各项工作开展、关停、处罚、复绿情况;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上报台账和保护区整改情况。

  以上资料请各单位加盖公章上报。

                    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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