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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09-17 10:27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过好“廉节”,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衡阳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原采购员邹文光私车公养的问题。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邹文光利用管理公务车辆加油卡便利,违规为个人私家车加油129次,约3.7万元。2021年6月,邹文光受到政务降级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缴。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使用“空白公函”等方式超标准接待问题。2018年至2020年,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并通过填写“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将单次超标准公务接待拆分报账,共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费11.9万元。2021年7月,局党组书记、局长庾江荣受到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处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綦恒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继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石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主任科员滕圣罡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21年6月15日,滕圣罡作为执行案件的法官助理,收受执行申请人所送的红包礼金5000元。2021年7月,滕圣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岗位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缴。

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以开展工会活动名义,组织人员到凤凰、娄底、新化等地观光旅游,同时还存在违规开展党建活动等问题。2021年1月,原金甲岭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邓德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党委委员、副场长陈青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款项已退赔。

上述4起典型问题再次表明,当前“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个别地区和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短板、制度漏洞,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学史力行”落实到作风建设实践中,借鉴信息系统“补丁”工作机制,通过抓实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治理整改、查办案件整改等方式,加强延伸式、补漏式、补链式、补位式“补丁”制度建设,督促各级各单位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规定,严格制度的刚性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尤其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强化干部清廉作风的养成教育,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摒弃陈规陋习,带头发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见人见事见根见底见效”。要以钉钉子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老问题新表现,重点纠治“文山会海”“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治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等问题,对“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借机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露头就打;要从严从实抓好换届纪律风气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借换届、干部调整之际搞“饯行宴”“接风宴”等非组织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衡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衡阳市纪委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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