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四期

来源: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1 09:45

 

衡阳市普查办参加2017年市环保局第二党支部工作总结会

 

2018129日下午,市普查办参加2017年市环保局第二党支部工作总结会。会上,局领导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专题报告,并对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总结。强调下一步的工作要以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将工作内容全面梳理,按进度排表跟进;每位同志要处理并落实好各项工作,规划好2018年的工作。

 

 

衡阳市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试点

 

2018130日,在环保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培训班上,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级污染源普查试点市。在此基础上,我市着手启动试点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人员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优先选聘有环保专业相关背景、熟悉当地基本情况、素质高、责任感强的人员,按照“高、专、全”的标准增配队伍,选聘工作在二月底全部完成,确保普查试点工作基础牢固。

二是梳理工作思路。根据试点工作安排,我市正在按照国家要求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普查技术规定及路线,从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市政入河排污口、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入户调查、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试点,以点带面确保普查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各级普查办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各类数据审核把关,对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普查工作的,需严格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开展工作,并报市普查办初审,经省普查办备案后方可按照普查技术规定要求开展技术服务,确保普查试点数据真实可靠。

下一步,我市将已开展试点为契机验证普查试点工作中各项内容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有效性,通过开展区域性分析和研究,解析污染形成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基本保障。

 

 

衡阳市普查办讨论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

 

普查办全体成员于201828日召开务虚会,讨论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针对当前的工作情况,部门人员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为衡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献计献策。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将在全面验证并完善各类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与报表制度、质量管理体系、数据处理系统的基础上,重点体现我市在第三方机构参与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上的亮点,力求将我省普查方案特色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地域特征、经济特点和环境现状,在先行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做出衡阳特色。

 

 

衡阳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议

 

2018212日,衡阳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会议。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调度安排部署2018年度污染源普查及试点相关工作,同时就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交流。会议由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刘煜主持,并作重要讲话。市普查办全体成员和全市15个县市区环保(分)局分管领导和普查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普查办黄绩铭先行讲解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流程》和《统计法》的基本知识。

普查办主任谢涛传达了国省两级会议精神,对下一步普查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并就衡阳市普查工作试点方案进行了讲解,随后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普查办主任汇报了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主要困难集中在:一是普查工作的经费预算难落实,二是县市区政府领导对普查工作不够重视。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刘煜竑对县市区环保局在工作中碰到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全面总结2017 年度衡阳市的普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衡阳市的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确定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城市,2018 年作为普查关键一年,要坚持试点工作与全面相结合的原则,把普查工作做出衡阳的特色,在全国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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