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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监管执法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衡阳绿色发展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3-28 10:20

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监管执法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衡阳绿色发展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蒋云新

(2022年3月28日)

根据安排,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和生态环保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取得了良好成效。全系统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去年,全市4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年均值考核达标率100%、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现“三零”目标,2021年国省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年度任务“零超期”,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零曝光”,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零披露”,得到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好评;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衡阳位列一类市州第2名。

一、坚持法治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一是注重谋划部署。成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不断加强对全局法治工作的领导,去年局党组会、局务会5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了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将“依法行政”“谁执法谁普法”“三项制度改革”等事项纳入局内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将各分局、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和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不断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二是注重学习引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先后21次集中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周末业务素质培训班”,共举办周末业务素质培训班81期,累计培训2900余人次;组织全系统股级以上干部共400余人举办“我的衡阳,我的奋斗”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邀请多名领导专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普法学法工作,干部职工“如法网”学法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我个人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去年3月到生态环境局任职后,努力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迅速熟悉了岗位、适应了工作。三是注重实战练兵。每年在全系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去年在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中,我市综合类、辐射类均获得团体三等奖,2名同志获得个人二等奖,是我市历年来获奖数量最多的一年。组织全系统6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知识竞赛。组织各分局开展案卷交叉评查,让干部职工在交流讨论中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在全系统开展“三不实”问题专项整治,对重点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企业违法行为,更查监管执法人员履责情况;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3次召开网格员集体约谈会,共约谈110名网格长和网格员,对8名失职失责网格长和网格员进行通报并移交驻局纪检组,队伍作风明显转变。组织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列展示,执法队伍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四是注重夯实基础。将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机构设置由原来内设4个科室重新设置为内设4个副科级科室、7个正科级大队(含法制大队),人员编制由32个增加到74个;对市城区工业园区以及衡东经开区、常宁水口山经开区等工业集聚区单设执法大队。不断充实执法力量,全系统1140人,其中一线执法人员434人(占比38%);将年轻干部向执法和法治队伍倾斜,去年提拔6名年轻干部到执法支队任副科实职,提拔重用的执法支队长是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最年轻的处级领导干部。投入600余万元添置了一批无人机、移动执法电脑、快速检测箱等执法装备,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配备统一执法服装,法治建设基础能力不断提升。

二、树牢法治思维,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把依法行政贯彻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依法决策、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生态环保法治责任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做到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规定,去年共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45次,涉及“三重一大”以及重要业务工作、重要活动安排、行政许可和全局工作部署全部由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常态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两名职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始终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规范执法。市局及衡南分局率先开展三项制度统一监管平台试点,实现了平台对接。在局官网开辟“三项制度”专栏,局行政许可审批、权责清单、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等全部在局官网上公开;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过程实时记录,按规范做好执法笔录和文书,建设了听证室,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根据违法种类、涉案金额、执法层级等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上局案审会研究。抽取4个分局开展执法稽查,现场交办问题20余个,有效杜绝了有案不查、随意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到阳光行政。每年向市人大汇报《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工作监督。与驻局纪检组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工作制度等联动机制,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提前向驻局纪检组报告,主动接受纪律监督。制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自觉亮证执法,向被检查企业发放《执法人员廉政反馈表》并公布反馈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刚柔并济,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行政服务温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推行行政审批“不过夜”,41项审批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下放48个行业56个小项环评审批权限,建立实施环境执法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165家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对27大类74类行业实行简化或豁免环评审批,去年,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55个。制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制度,对轻微违法企业以教育提醒为主、首违不罚,去年30余家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被免于处罚;认真落实企业赋码保护工作机制,去年11月底企业赋“码”保护平台上线试点运行以来,共以市局名义预约扫码入企180余次,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对企业坚持以帮扶指导为主,对全市所有涉铊企业实行联点帮扶,邀请省内高校专家对松木工业园异味扰民问题开展研究会诊,组织专家开展“送技入企”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注重环境监管精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机制,将1952家企业纳入随机抽查库,对一般企业和重点企业按照差异比例进行抽查,实施精准监管。实行领导联点督导制度,每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联系一到两个县市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市每个乡镇(街道)明确2-3名网格员和1名网格长,每家工业企业明确1名环保监管员,实行点对点监管。不断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控、污染源电力环保智慧监控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等监控体系,全市共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7个、大气自动监测站22个、空气小微站94个、涉铊自动监测站6个,设置土壤质量监测点位85个,对105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571台套,通过不断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环境监管溯源精度。三是加大打击违法力度。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了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驻生态环境局工作室。深入推进环境信用评价综合运用,对1448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对信用不良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对70个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严重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充分利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监管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去年,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46件、罚款金额1760.1万元,是2020年的2.3倍和1.7倍,移送涉嫌环境刑事案件6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0起;全年没有出现行政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被撤销或被裁定违法的现象,办理的“11.10”常宁市某企业非法倾倒高浓度废水污染环境案、“4.24”跨境倾倒铝灰案等成为省内外有影响力的重案要案。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差距: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特别是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法律专业人才十分缺乏,法制审核工作存在一定短板;法治工作基础设施保障不足,环境执法监测支撑能力与现实工作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系统内少数工作人员法治工作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法治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局整体法治水平,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不断规范各类行政行为,抓好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转变、确保“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用扎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推进“三强一化”建设贡献更大生态环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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