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立行立改 及时处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

来源:耒阳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9 15:30

近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交办件,称耒阳市淝田镇大皮江水库被承包进行养殖业,养殖过程中倾倒鸡粪污染水库。经多部门联合调查和处理,目前案件已顺利办结。

 


大皮江水库位于淝田镇利兴村,建于1958年,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型水利工程。2010年,水库进行过除险加固,目前由淝田镇利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承租,用于水产养殖。

 

接到举报后,我市迅速成立了由淝田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调查发现,水库确实被承包用于养殖。在水库大坝附近发现了约500斤用于处理鱼类虫害的鸡粪,调查发现鸡粪来源于利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水库水质部分受到污染,监测显示总磷和PH值偏高,主要是由于不规范使用石灰和有机肥导致的水质富营养化。

 

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规范合同,责令淝田镇人民政府对大皮江水库租赁合同进行完善,明确双方职责,规范养殖行为。组织人员对水库蓝藻进行打捞,投放果酸调节水质,增加水体溶解氧,并从欧阳海灌渠引水补充水库水量。同时,对利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无证从事渔业养殖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耒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大皮江水库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PH最高值为8.79,符合灌溉标准。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大皮江水库的水质情况,确保水质达标。同时,强化对养殖活动的监管,严格按照《耒阳市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强化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和健康。(记者 梁梓坤 通讯员 韩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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