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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六批 2024年5月25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31 | X3HN202405240039 | 耒阳飞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金钩村的林地后砍伐了林木将土地用于建“光伏”项目,存在违规审批的行为。 | 衡阳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耒阳飞扬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金钩村的林地后砍伐了林木将土地用于建设“光伏”项目基本属实。该项目于2022年取得湖南省林业局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现场核查,该项目涉及违法占用林地面积0.2597公顷,非法占地1.4856公顷。 2、存在违规审批的行为不属实。该光伏项目于2020年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项目备案,并办理了环评、水土保持、林地使用、用地审批等手续,相关审批手续均按程序办理,并进行了公示。 | 部分属实 | 依法对该公司占用林地、非法占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处理情况: 1、对于该项目新增的违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耒阳市林业局拟查明违法事实后,将该案移交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2、对于该项目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已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 耒阳市林业局已向该公司下达了停工通知书,目前已停止建设,待调查终结后根据情况制定恢复治理方案。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2 | D3HN202405240066 | 衡阳市祁东县马杜桥乡高峰茶厂挖地下矿至灵官殿镇三云村,导致三云村毫驻皂山泉水枯竭。 | 邵阳市、衡阳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信访件反映的矿洞位于祁东县马杜桥乡石门山村,于2009年开始生产作业,当年即停产。作业区域距地面约40米,洞采长度约100米左右,洞采终点位于马杜桥乡境内石门山村三阳山中心位置,距邵东市灵官殿镇三云村地界约200米,反映的高峰茶厂挖地下矿属实,并未挖至灵官殿镇三云村。 2、挖地下矿至灵官殿镇三云村,导致三云村毫驻皂山泉水枯竭不属实。通过走访核实,毫驻皂周边大部分住户多年前已搬迁,现常住村民约十户左右,村民家中主要饮水源为山泉水,目前水源略有下降,村民生活用水尚有保障。三云村内早年曾开办了金众矿业有限公司(约于2015年停产),且毫驻皂院落离马杜桥乡高峰茶厂直线距离约2000米,高峰茶厂2009年洞采作业与三云村毫驻皂山泉水流失的现象,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部分属实 | 举一反三,加大对任意倾倒建筑垃圾、乱挖盗挖矿产自然资源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环保政策宣传和动态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破坏生态问题发生。 | 处理情况: 祁东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高峰铁矿属于合法矿山,自2014年来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祁东县有关部门加强对该矿停产期监管。 整改情况: 祁东县将加强巡查,督促矿山履行好“边开采,边修复”的义务。 | 已办结 | 无 |
59 | D3HN202405240017 | 1、杨桥镇虎塘冲17组的矿山复绿工程实际在开发、加工、变卖矿石。 2、开发炸山产生震动和噪音。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杨桥镇虎塘冲17组的矿山复绿工程实际在开发、加工、变卖矿石不属实。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属省级资金项目,按实施方案需进行局部削坡减载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形成安全梯级平台,其产生的约2万吨剩余石料经公开拍卖后处置,收益已全额缴入县财政,并用于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下步将开展废渣堆复绿和植被恢复工程。 2、开发炸山产生震动和噪音属实。 | 部分属实 | 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最大程度降低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影响。 | 处理情况: 衡东县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同时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剩余石料处置政策宣传和解释。 整改情况: 衡东县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施工,控制爆破炸药用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尽量减少爆破噪声和震动对当地群众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2 | D3HN202405240029 | 衡阳市耒阳市南阳镇马黄塘村某非法造纸厂(“前进公司”往河边走3公里左右,原生物颗粒厂),存在污水排放问题,且焚烧垃圾造成大气污染。虽现在该厂处于停工状态,但购进了很多原材料,担心后会再开工。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耒阳市南阳镇马黄塘村某非法造纸厂(“前进公司”往河边走3公里左右,原生物颗粒厂)焚烧垃圾造成大气污染,现在处于停工状态,但购进了很多原材料属实。 2、该造纸厂存在污水排放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周边未发现有排放废水的管道和废水外排的痕迹。 | 部分属实 | 依法对非法企业进行取缔,现场进行“两断三清”处理,恢复厂区原貌。 | 处理情况: 该企业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建设生产,且该厂属“十小”企业,耒阳市依法对其进行取缔。 整改情况: 5月25日,耒阳市组织南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拆除了该厂所有生产设备,对现场原料及成品进行转运,清理了厂区内垃圾,对搅拌池进行了覆土,“两断三清”已完成。 | 已办结 | 无 |
68 | X3HN202405240031 | 2017年-2019年,衡祁村新池湾组“细衣皂”处稻田、水塘、旱地数十亩被非法租用、倾倒全镇居民和工业园区内的生活垃圾,造成永久性地下污染。经多次反馈后,2019年后未再倾倒,但仅对原有垃圾进行表土掩盖。希望挖出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稻田、池塘和旱地。 | 衡阳市 |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该地段已于2017年征收,并支付征地款671268元,征用地修马路费99060元,合计770328元。为对衡祁村及周边财宏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经衡祁村、财宏村村两委共同商议,决定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管理,拟建一村民生活垃圾填埋场,后双方共同选址,以选址偏僻、远离湘江河、居民区为原则,最终落址在衡祁村青堰片新池湾组(此地距离最近村组600米,距离湘江河3公里)。 2、该垃圾填埋场2017年开始建设,2018年1月投入使用,2018年6月-8月停止使用3个月,于2018年10月完全停止使用。此处倾倒垃圾时间跨度7个月左右,仅归阳镇部分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未倾倒工业园区内的生活垃圾。2020年9月县环境监测站曾对周边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周边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因此造成永久性地下污染不属实。该垃圾填埋场于2018年10月停止使用,在停用后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生石灰消毒、部分挖出、少量填埋处理,该地块现已进行复垦复绿处理。 | 部分属实 | 督促归阳镇人民政府持续跟进,不定期对该地块周边水质进行抽样监测,确保周边居民的饮水安全。 | 处理情况: 祁东县督促加强镇、村、组三级日常巡查,加强与村民沟通协调,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整改情况: 加强已修复地块植被后期管护,确保复垦效果。 | 已办结 | 无 |
94 | D3HN202405240038 | 松木工业园离居民区过近,长达8年的时间每晚排放废气毒气,对周边的居民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 衡阳市 |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松木经开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气,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或者企业开停炉工况不稳定且为东北风时,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异味,但频率已大幅度下降。 | 部分属实 | 通过强化对企业监管,进一步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 处理情况: 1、松木经开区位于衡阳市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位置。建设之初距衡阳市中心城区超过12公里,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张,致使周边居民小区距园区仅有3至5公里。经过多轮涉气整治,目前异味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或企业开停炉工况不稳定且为东北风向时,周边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异味,其频率已大幅下降。 2、近年来松木经开区先后开展了多轮环保整治,辖区内企业均实现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松木经开区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已得到大幅提升。 3、松木经开区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与环保设施电能监控,并接入园区“六大平台”对企业污防设施运行及排污进行实时监管。经调阅石鼓区小微站数据和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均在标准范围内。 整改情况: 松木经开区按照常态化管控要求,持续开展企业开停炉审批、“日巡夜查”,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松木经开区涉气企业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和《松木经开区异味污染源管控清单 》的相关要求,压实园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控,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 未办结 | 无 |
118 | D3HN202405240006 | 湖南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火力发电站堆煤场没做封闭,仅拉网遮盖,扬尘严重,空气中除了煤灰还有盐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湖南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火力发电站堆煤场没做封闭,仅拉网遮盖,扬尘严重,空气中有煤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属实。 2、空气中有盐灰不属实。该公司冷却塔采用的是双曲线原理,利用水从高处下落,在空气中散发热量从而起到冷却的效果,塔顶白色气体为水蒸气,并非盐灰。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处理情况: 5月26日,衡阳市生态环境珠晖分局对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其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制定整改实施计划,对厂区煤场采取抑尘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好周边住户关系。 整改情况: 该公司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在煤场及灰渣库周边所有车辆进出口门洞处安装了干雾抑尘系统。 2、对企业围墙外道路实施湿化保洁。 3、拟在面向住户一侧原有防尘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盖防尘板。 4、拟安装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装置,实时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完成时间6月10日。 | 未办结 | 无 |
127 | D3HN202405240004 | 常宁市水口山工业园区离双春组仅百余米,企业晚上排废气异味刺鼻,严重危害附近居民和农作物,且夜间仪器噪音扰民。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常宁市水口山工业园区离双冲组仅百余米,企业晚上排废气异味刺鼻属实。 2、严重危害附近居民和农作物,且夜间仪器噪音扰民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双冲组水田106亩,旱土280亩,水塘24亩,农作物主要种植油菜和蔬菜,农作物生长良好,无受害症状。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双冲组居民住宅进行了噪音检测,监测结果表明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II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掌握园区环境空气状况,落实环境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大气污染事件。 | 处理情况: 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生态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园区和双冲组环境现状开展环境监测。 整改情况: 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采用现场帮扶、夜间巡查和无人机不定期巡视等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和频次。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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