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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4年5月2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32 | X3HN202405220046 | 1、湖南宝山高岭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料露天堆放,无覆盖,且无洗车平台,导致送料拖料过程中灰尘漫天飞扬。晴天灰尘漫天,雨天泥水横流。 2、耒阳市长炼高岭土有限公司厂区外有一个未经硬化的池塘,在生产过程中将含高岭土的生产废水由厂内排入该池塘,未建设相匹配的初期雨水池,原料露天堆放,无覆盖,无洗车平台,导致送料拖料过程中灰尘漫天飞扬。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湖南宝山高岭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料露天堆放,无覆盖,且无洗车平台,导致送料拖料过程中灰尘漫天飞扬。晴天灰尘漫天,雨天泥水横流属实。 2、耒阳市长炼高岭土有限公司厂区外有一个未经硬化的池塘,在生产过程中将含高岭土的生产废水由厂内排入该池塘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建有废水收集池、沉淀池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耒阳市长炼高岭土有限公司未建设相匹配的初期雨水池,原料露天堆放,无覆盖,无洗车平台,导致送料拖料过程中灰尘漫天飞扬属实。 | 部分属实 | 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做好合法合规生产。 | 处理情况: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责令两家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一是对厂区原料采取抑尘措施 ,防治扬尘污染环境;二是对厂内外撇洪沟渠进行清淤,保持水流畅通,避免雨水横流;三是对公司厂区外初期雨水池底泥进行清理,保持足够的容水量杜绝初期雨水池的水外溢。 整改情况: 1、耒阳长炼高岭土有限公司对露天临时堆放的原材料已合理规划堆放区域,并加盖了防尘网,对堆放区域设置了定期洒水设施,并对厂内外沟渠进行清理,保持水流通畅,对厂外雨水收集池四周池体进行了修缮及清除杂草,对裸露表层用水泥进行了固化处理;对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了扩建增容,在厂内增设了一个20立方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在厂区右侧道路建设了洗车平台,并配套了洗车废水收集池。 2、湖南宝山高岭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露天临时堆放的原料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使用洒水车定期洒水;对厂区内雨水沟进行了全面疏通,清除了杂物;对雨水收集池进行了清淤,并扩大了容量;在大门右侧公路旁建设了洗车平台,配套了洗车废水收集池。 截至5月27日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 已办结 | 无 |
38 | D3HN202405220035 | 衡阳市耒阳市灶市街道零洲村红眼塘附近长约一公里农田,未经村民集体同意,被填平搭建厂棚,用于加工木门和喷漆,化工刺鼻气味污染严重。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耒阳市灶市街道零洲村红眼塘附近长约一公里农田,未经村民集体同意,被填平搭建厂棚问题不属实。该区域土地性质属国有建设用地,2020年该宗地转让到耒阳市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由耒阳市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将该区域分段租赁,耒阳市冠尔家具有限公司为租赁方之一。 2、加工木门和喷漆,化工刺鼻气味污染严重属实。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 处理情况: 针对耒阳市冠尔家具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新增喷漆生产线的行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业主立即拆除喷漆工艺生产线,并清理现场。 整改情况: 5月24日,业主已拆除了喷漆房中喷漆设备、集气罩、抽风机及管道等,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 已办结 | 无 |
39 | X3HN202405220054 | 1、耒阳市泗门洲镇新渡生猪定点屠宰点位于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新渡村九组,属于耒阳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屠宰点直线距离耒水河仅200多米,该河段为耒阳市城区居民饮用水供水取水口范围。直接影响和危害广大市民生活与健康安全。 2、该屠宰点长期非法侵占大面积农用地,每天晚上杀猪产生噪音和空气污染,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排放,有关部门多次查处但无明显效果。屠宰场旁边池塘由于长期污染已经发绿发臭,污水通过地下暗管流到附近数十米外的小溪,然后流入一级保护水源耒水河。 3、该屠宰点附近的田地遭破坏,一些农田因此无法耕种,荒芜长满杂草,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 以上行为严重污染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耒阳市泗门洲新渡生猪定点屠宰点位于耒阳市灶市街道办事处新渡村九组,属于耒阳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屠宰点直线距离耒水河仅200多米,该河段为耒阳市城区居民饮用水供水取水口范围。直接影响和危害广大市民生活与健康安全不属实。经核实该屠宰点距离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防洪堤约有236.65米,不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核查该屠宰点废水未直接排入耒水。 2、该屠宰点长期非法侵占大面积农用地问题基本属实,每天晚上杀猪产生噪音和空气污染情况问题属实。该屠宰点的建设用地批准用地面积为210平方米,土地用途属住宅用地,不可用于屠宰点建设,且该屠宰点实际占地面积约为1.3亩(865.8平方米),超出用地范围的约650平方米土地涉嫌侵占农用地,具体用途待自然资源部门测绘后最终确定。 3、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排放,屠宰场旁边池塘由于长期污染已经发绿发臭,污水通过地下暗管流到附近数十米外的小溪,然后流入一级保护水源耒水河不属实。该屠宰点生产污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由管道排入距离沉淀池约86米的氧化塘,再经下游小溪排入附近灌溉渠。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暗管直接排入小溪,未直接排入耒水河。该屠宰点旁边有2个池塘,为屠宰点业主所有,池塘水面有大量浮萍,池水呈淡绿色,未发现有屠宰场污染物排放进入池塘,未发现发臭情况。 4、该屠宰点附近田地遭破坏,一些农田因此无法耕种,荒芜长满杂草,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问题基本属实。2024年5月24日,耒阳市农业农村局对附近荒废的农田进行了土壤取样检测,目前尚未出具检测结果,暂无法判断该屠宰点对农田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分析研判屠宰点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处理情况: 1、耒阳市农业农村局对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停业整顿。 2、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已对该屠宰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耒阳市自然资源局正对该屠宰点非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整改情况: 1、2024年5月24日,业主已将库存肉猪转运,现停业整顿中。 2、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 未办结 | 无 |
49 | D3HN202405220019 | 衡阳市耒阳市灶市街办事处白沙村8组后面存在一个经营期限为20年的黑造纸厂,占地约50亩,生产烟花爆竹纸。污水偷排直排到农田,污染农田,再进入耒阳河。同时污染地下水,多处井水为红色。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反映耒阳市灶市街办事处白沙村8组后面存在一个经营期限为20年的黑造纸厂,占地约50亩,生产烟花爆竹纸问题属实。 2、污水偷排直排到农田,污染农田,再进入耒阳河,污染地下水,多处井水为红色不属实。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水管道和外排水迹象;5月24日耒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白沙村8组饮用水公井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水质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依法对非法企业进行取缔,现场进行“两断三清”处理,恢复厂区原貌。 | 处理情况: 5月23日,经耒阳市相关部门会商会议研究,该厂属“十小”企业,须依法进行取缔。 整改情况: 截至5月25日,耒阳市已组织人员拆除了该厂生产设备、厂棚,现场原料进行了处理,将水池内遗留废水清运到耒阳市白洋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对场内水池进行了复土、平整。 | 已办结 | 无 |
75 | D3HN202405220041 | 衡阳市雁峰区碧桂园附近的新村路、五星路,无人维护管理,下水管网未修通,导致污水横流、满地垃圾、且污水和垃圾直接流入幸福河,臭味严重。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新村路、五星路下水管网未修通问题属实。新村路污水横流、臭味严重问题属实。 2、新村路满地垃圾,五星路污水横流、满地垃圾、且污水和垃圾直接流入幸福河,臭味严重不属实。近年来,黄茶岭街道、五星社区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力度,将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部及时清运,并安排人员定期进行清理。五星路部分低洼地有少量雨水滞留,周边居民有在道路空地上开荒种菜现象,但菜土上除搭有少量瓜棚外,并无垃圾满地、污水横流的情况,现场未闻到任何异味。 | 部分属实 | 强化管理,立行立改,消除污染隐患,着力维护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 处理情况: 1、雁峰区住建局对衡阳碧桂园小区悠澜湾房屋化粪池破损的问题进行修复,解决污水溢流的问题。 2、雁峰区黄茶岭街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大新村路和五星路的环境清扫保洁力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整改情况: 1、雁峰区住建局已于5月25日启动化粪池疏通和修复工作。 2、黄茶岭街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于5月24日启动对新村路和五星路环境保洁和卫生监管工作。 | 未办结 | 无 |
85 | D3HN202405220113 | 衡阳市石鼓区鸿豪城小区附近松木工业园,排放刺鼻废气。曾经向湖南省信访局反馈没有解决。 | 衡阳市 | 涉及邻避效应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松木经开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气 ,在特定情况下对下风向居民小区偶有短时影响情况属实。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或者企业开停炉工况不稳定且为东北风时,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异味,但频率已大幅度下降。 | 部分属实 | 通过强化对企业监管,进一步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 处理情况: 1、松木经开区位于衡阳市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位置。建设之初距衡阳市中心城区超过12公里,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张,致使周边居民小区距园区仅有3至5公里。经过多轮涉气整治,目前异味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极差或企业开停炉工况不稳定且为东北风向时,周边居民小区偶有短时间异味,其频率已大幅下降。 2、近年来松木经开区先后开展了多轮环保整治,辖区内企业均实现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松木经开区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已得到大幅提升。 3、松木经开区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与环保设施电能监控,并接入园区“六大平台”对企业污防设施运行及排污进行实时监管。经调阅石鼓区小微站数据和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均在标准范围内。 整改情况: 松木经开区按照常态化管控要求,持续开展企业开停炉审批、“日巡夜查”,强化对企业的监管,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松木经开区涉气企业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松木经开区异味污染源管控清单》的相关要求,压实园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控,降低因企业正常产排污行为对周边区域的影响 。 | 未办结 | 无 |
112 | D3HN202405220014 | 以衡阳市衡东县草市镇两路新村村干部李某某为首的村干部与湖南省六牧农业有限公司,未经村民同意,砍伐300亩的林地,毁坏7亩耕地,填埋水库10余亩。向省市县举报过,但未得到解决。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湖南省六牧农业有限公司砍伐300亩林地、毁坏7亩耕地基本属实。该企业于2018年在湖南省林业厅获批准使用林地62.685亩,办理采伐证采伐面积34.57亩,采伐蓄积55立方,树种主要为杉树,其存在超审批红线范围外堆土、平整林地60.215亩,该企业平整土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2.52亩,另因雨水冲刷导致永久基本农田1.72亩被掩埋。 2、该公司填埋水库10余亩不属实。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填埋山塘行为,目前该山塘能正常发挥灌溉功能。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完成造林复绿,并恢复永久基本农田耕种条件。 | 处理情况: 1、衡东县林业局于2023年9月6日责成该公司对堆土平整林地的60.215亩进行造林复绿,但由于当地条件为紫色页岩,复绿效果不佳。 2、衡东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5月22日责令该公司将占用的2.52亩永久基本农田整改恢复,目前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衡东县继续督促该公司对红线范围外堆土平整林地60.215亩进行造林复绿;6月底前对因雨水冲刷掩埋的1.72亩永久基本农田恢复耕种条件。 | 未办结 | 无 |
133 | D3HN202405220044 | 漫州酒店地下停车场旁边东风一巷污水横流,导致居民出行很不方便;环境卫生脏乱差;枯萎的树无人管理。 | 衡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漫州酒店原名青阳酒店,东风一巷内有一处原青阳酒店装修建筑垃圾和周边居民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平时由青阳酒店物业进行管理,后因青阳酒店倒闭,遗留的建筑垃圾未做清理,该处长满杂草和灌木丛。存在的枯树是原周边居民自己栽种的景观花木,经协调后进行清除。现场有一处因建筑垃圾掩埋损坏的自来水管,长期有水渗出,导致该处地面长期潮湿,场面散乱。 | 属实 | 常态维护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 处理情况: 1、对东风一巷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2、对周边杂草、灌木丛进行铲除,堆存的生活垃圾清理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3、对因倾倒建筑垃圾损坏的自来水管进行修复。 4、安排宜阳环卫所保洁员每天进行清扫保洁。 整改情况: 常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排人员清理了东风一巷垃圾临时存放点内的建筑垃圾,铲除了周边杂草、灌木丛,并将堆存的生活垃圾清理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并修复了因倾倒建筑垃圾损坏的自来水管。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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