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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 部门职能职责
2. 机构设置
3. 部门收支概况
(1) 收入预算
(2) 支出预算
(3)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5)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6) “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7) 其他事项
4. 名词解释
5.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 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从事为环境保护提供监管保障。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水体、大气、土壤、噪音、光、恶臭、机动车等污染和防治及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固体废物的监管。
(二)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蒸湘区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蒸湘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放射等各类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编制蒸湘区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拟定蒸湘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以及蒸湘区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蒸湘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蒸湘区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蒸湘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七)负责蒸湘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和监督蒸湘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监督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负责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进行稽查。
(八)负责环境应急和污染事故纠纷处理。负责编制蒸湘区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污染企业依法编制本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协调处理蒸湘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九)负责蒸湘区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蒸湘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建立健全蒸湘区企事业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蒸湘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蒸湘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蒸湘区环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蒸湘区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情况信息;推动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蒸湘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蒸湘区人民政府委托,将蒸湘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三)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承办蒸湘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蒸湘分局内设机构1个,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为468.23万元,支出为468.23万元运行的经费。
(一)2021年预算收入为468.2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3.61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预算拨款370.7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3.61万元;
(1)经费拨款370.7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3.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减少及医保预算减少等;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7.5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2021年预算支出为468.2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3.61万元,
1.行政运行252.13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5.4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及医保补助预算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08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党建经费调标;
3.住房公积金19.3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73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9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9.5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57.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5万元、差旅费10.9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邮电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印刷费7.5万元、会议费6.73万元、培训费11.15万元、、维修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8万元,劳务费9万元,党建经费4.28万元等支出。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700平方米,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
(五)预算绩效情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6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等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
2021年2月22日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2892828 邮编:421001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