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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及附件说明

来源:市环保局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7-02-13 00:00

  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说明:

  一、衡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衡阳市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市排污申报登记、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的实施。

  (五)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保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单位

  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衡阳市固体废物管理站、衡阳市环境信息中心、衡阳市排污权交易所、衡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衡阳市环境监测站、衡阳市科学研究所、衡阳市环保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珠晖分局、松木分局、白沙分局。

  其中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有:衡阳市环境监测站、衡阳市科学研究所、衡阳市环保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珠晖分局

  三、收支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为5884.43万元(市局:2267.59万元,二级单位:3616.8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预算拨款4658.96万元(经费拨款3266.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92万元),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79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47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为5884.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00.9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9.31万元、环境监测与信息1352.91万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326.74万元、住房公积金2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8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8.4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1.4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77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4.97万元、差旅费45.1万元、水费15.5万元、电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万元,公务接待费76.13万元、印刷费25.9万元、会议费43.3万元、培训费53.1万元、邮电费11.6万元、维修费42.5万元、工会经费78.55万元、物业管理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5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8万元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公务接待费95.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较上年相比,公务接待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增加1万,原因是市财政预算安排从去年的3台车增加到6台车, 因公出国(境)费增加6万,原因是根据省环保厅工作安排,增加了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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