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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及编制说明

来源: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9-02-01 16:26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 部门职能职责

2. 机构设置

3. 部门收支概况

(1) 收入预算

(2) 支出预算

(3)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 “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 其他事项

4. 名词解释

5.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 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建立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水、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机动车排气等污染防治专项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收费、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辐射放射等各类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四)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安全,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以及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优化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管理,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七)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和监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监督环境保护执法行为;负责对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进行稽查。

  (八)负责环境应急和污染事故纠纷处理。负责编制全市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污染企业依法编制本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协调处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九)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指导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市企事业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理处置情况信息;推动环境政务信息公开,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企业,实行目标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四)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12个,下设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副处级单位)、衡阳市固体废物管理站、衡阳市环境信息中心、衡阳市排污权交易所、衡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副处级单位)、衡阳市科学研究所、衡阳市环保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珠晖分局、松木分局、白沙分局。

  其中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有:衡阳市环境监测站、衡阳市科学研究所、衡阳市环保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珠晖分局。

一、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收入为6437.15万元,支出为6437.15万元运行的经费。

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生态环境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珠晖分局、衡阳市环境监测中心、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六家归口管理事业单位。

  (一)2019年预算收入为6437.15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362.88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预算拨款5190.6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404.69万元;

  (1)经费拨款4520.6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404.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综治奖和绩效奖调增,市环保局四人分局公用经费调增等;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70万元,较上年持平;

  2.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1213.28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5.06万元;

  3.其他收入33.25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3.25万元。

  (二)2019年预算支出为6437.15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362.88万元

  1.行政运行2467.55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47.01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3.8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11万元;

  3.环境监测与信息1817.27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67.38万元;

  4.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91.09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62.92万元;

  5.住房公积金263.1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53.18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1.22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0.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6.67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36.33万元;

8.增加派驻派出机构经费23.2万;

9.增加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3.25万元;

10.增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059.08万元(比上年增加7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1.47万元、差旅费99万元、水费17.6万元、电费37.2万元、邮电费15.2万元、公务出国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万元,公务接待费88.13万元、印刷费53.56万元、会议费57.52万元、培训费57.3万元、租赁费15.5万元、维修费72.6万元、工会经费83.7万元、物业管理费4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6.5万元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万元。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预计到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0151.23平方米,车辆3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21辆。

(六)预算绩效情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4.4万元,项目支出522.75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8.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公务接待费88.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含6张子表

表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公开表格附件

2019年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环保局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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