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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五个“聚焦”,铸造应急“利剑”——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三年来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纪实

来源:衡阳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6 10:01

近年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贯彻落实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始终围绕“快速反应、有效控制、持续改进”三个总体目标,积极做好全县环境应急工作,保障全县环境安全,并结合本单位特点与工作实际,在“组建应急队伍、修订预案、加强演练、实战处置、风险排查”五方面持续发力,创新环境应急管理举措,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不断迈向新台阶。

  

“屯兵打仗”首先要把好兵用在“刀尖”上

近年来,衡阳县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工作,反复强调,“安全是红线,质量是底线,进度是主线”,在研究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时,就专题布置环境安全与应急工作,定期召开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对环境安全与应急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详细研判。明确分局党组成员牵头负责,执法、监测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建立“衡阳县生态环境处置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群”。结合县分局退伍军人多的特点,创新把既是退伍军人又是中层骨干的局办公室主任、综合股长、执法中队长、采样室主任、驾驶员等同志优先纳入“民兵应急排”。同时把这支队伍纳入衡阳县民兵应急连进行有意“摔打”,让这支队伍既能参加县里的民兵综合训练又能参加一线环境应急处置,永褒“军人”本色。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环境应急值班电话有人接、事情有人办、队伍能拉得出、力量能调得动,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及时更新“应急作战图”,强化协同能力

2023年、2024年衡阳县先后修订《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衡阳县县城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衡阳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经过13个相关职能部门,3轮意见征求,对现有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修订,并结合本年度实际应急处置经验以及“南阳模式”与衡阳县的环境风险源变化情况,新增了“一图一策”与“环境应急操作手册”,使预案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024年1月份、3月份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全市率先发布了《衡阳县蒸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与印发了《衡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年12月17日,衡阳县分局与衡南分局在衡阳市第一家签订了《衡阳县、衡南县关于建立跨县蒸水域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兄弟单位”在信息共享、联合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合作框架与具体措施。


以“战”为练,让预案不只停留在“案”上

针对衡阳县陶瓷企业多的特点,2024年10月23日,衡阳县分局与西渡高新区会商决定在在衡阳阳光陶瓷有限公司开展酚水渗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针对近年境内高速公路运输危化品发生过两起侧翻与自燃情况,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衡阳县分局积极向衡阳县人民政府建议并与县应急管理、县交通管理等兄弟单位主动对接,2024年10月29日,在华常高速公路衡阳县段檀山咀服务区举办了《头雁使命---衡阳高速2024年突发事件(危化品泄漏)联合应急演练》,县分局派出了应急专业队伍参加演练。

三年来,衡阳县分局先后组织开展了8次预案演练,涉及污水处理、危化品泄漏、尾矿库、化工材料泄漏等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模拟场景,每年一个侧重点,年年不一样,参演人员涵盖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救援等多层级、多部门、多工种协同“作战”。

 

在一线应急作战中“摔打”,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2024年3月6日,湖南某陶瓷企业因拆解设备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酚水泄漏,衡阳县分局局领导与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到现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与西渡高新园区和西渡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一起指导与帮助公司组织专业力量现场进行“一封、二堵、三排查、四做好舆情处置、五回访”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事故影响控制在车间内,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3月7日、3月8日、3月9日,对某公司周边取水口进行水质、土壤采样监测,无异样。

2024年6月12日18时许,在许广高速G0421衡阳县樟树乡联政村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装载车侧翻事件,造成不明物品泄漏。事故发生后,衡阳县分局于18时58分立即调集应急处置、环境执法、应急监测人员赶赴现场,经沟通交流后,初步掌握了事故情况,立即制定了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近三年来,衡阳分局主动拓宽获取信息渠道,加强市县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分析研判,提前介入,协同处置,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成功处置10余起中小型环境应急事故。


加大排查力度,曾荣获省“利剑”行动“金字招牌”

三年来,衡阳县以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利剑”行动为统领,广泛开展风险排查,累计摸排285个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2024年“利剑”行动四批17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验收和调级;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持续稳中向好,做到了“三个确保”,2024年度空气优良率达到97.3%。同时开展了化工企业、园区、涉水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7项专项行动。三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8余人次,执法检查企业613家次,发现环境问题66个,帮助企业立行立改64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起,行政拘留1起,罚款77.9万元,分别在“中国网”、“中国环境网”国家级网站发表动态新闻30篇、“湖南省环境网”“潇湘晨报网”、“掌上衡阳”等省、市级网站65篇,宣传报道的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市前列。2023年度曾获省“利剑”行动“先进单位”金字招牌,钟海波荣获“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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