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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举报有奖守护净土蓝天

来源:石鼓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6 09:28


2024年7月,石鼓群众向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电话举报,反映中亿汽贸城内有人非法收集废电瓶。当天,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鼓大队、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联合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询问和现场勘查,查明祝某在无危废收集资质的情况下非法收集废电瓶,石鼓大队对其立案查处按照石鼓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划定的职责,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鼓大队对祝某做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圆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移交石鼓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严格落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衡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给予石鼓群众奖励人民币200元。

本案是一起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执法人员迅速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和查找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信息来源,让人民群众充当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成为我们发现问题的帮手;通过对该案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起到了查处一例、教育一群、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助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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