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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衡南县召开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来源:衡南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10:34

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充分体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8月29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组织召开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就衡南县龙创环保处理厂违法倾倒固体废物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磋商,县法院、县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及衡南县龙创环保处理厂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磋商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参会单位,宣读了会议纪律和磋商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告知了赔偿义务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沈琼华进行了案件介绍,就生态环境损害事实、损害依据、赔偿责任、履行方式与赔偿义务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出具了《生态环境损害专家评估意见书》,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了磋商会并全程进行监督,县法院就该案如何签订赔偿协议书发表了看法和建议,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磋商,衡南县龙创环保处理厂法人代表朱小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意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专家评估意见书》评估结论,愿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当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表示“生态环境也是资源,企业如果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赔偿是应尽的义务”。

当前,我县正积极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环保领域的一项制度创新,衡南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坏赔偿案件,有效的改变了对破坏生态环境一罚了之的模式,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将在总结本案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县域内生态环境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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