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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零容忍”

来源:祁东分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10:02

祁东县城红旗、石门、曹口堰三座水库是省人民政府下文明确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近年来,祁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印发《关于禁止进入县城饮用水源水库游泳的通知》,禁止任何人进入县城饮用水源红旗、石门、曹口堰水库游泳。自2013年起,成立三个联合执法组,开展常态化执法,对进入红旗、石门、曹口堰三大水库垂钓、游泳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7月10日,执法组抓获3名违法违规进入红旗水库游泳人员,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91条“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3名违法人员分别罚款500元。

据统计,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计带离违规进入饮用水源地库区游泳人员33人,对其中6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其所在单位10000元工作经费上交县财政;对其中3名情节严重的给予了治安拘留;对14人给予罚款500元;对其中认错态度好,并作出书面检讨和保证的10人进行了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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