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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依法从速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

来源:衡南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5-02 00:00

  4月30日,根据衡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振国的指示和相关会议统一部署,衡南县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泉溪镇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破坏林木的群众信访案件迅速开展了采样监测、现场监察、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  

  通过对垃圾填埋场的现场勘察,发现该填埋场垃圾露天填埋,无污染防治设施,现场异臭味刺鼻。泉溪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介绍了将对填埋场简易封场的整改方案。根据现场情况,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提出了三点整改要求:一是按照垃圾填埋封场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对镇内新产生的生活污染集中收集、集中转运送至衡南县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安全处置;三是要明确责任、倒排工期、抓紧施工,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随后环境监察人员开展了对周边居民和古龙寺的入户调查,详细了解垃圾填埋场的形成时间、建设程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群众的想法、建议等。对垃圾填埋场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调查问询,查看了生活垃圾处置、填埋场建设有关台账资料,调查填埋场环保手续、管理制度、污染防治、群众投诉等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   

  目前,泉溪镇已按照整改方案对填埋场进行夯实推平、清理场地等整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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