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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11月11日下午6:00,接群众举报,江西宜春周某和湖南祁东曾某在衡阳县范围内非法收集废旧电池并准备转运。接到线索后,衡阳县环保局立即行动,在岘山镇易市村将其查处。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周某和曾某都不具备收集运输废旧电瓶的资质,而且已在株洲、衡阳一带低价收集废旧电瓶六吨,并准备将其运往江西进行高价转卖。目前,衡阳县环保局已依法将其移送到衡阳县公安局,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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