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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耒阳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关于反映“余庆街道办事处阳光再生厂房(废弃)里面有几个非法小作坊,无手续,废水、废气直排,影响居民用水,存在异味”的信访件。
耒阳市委、市政府收件后高度重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江方敏立即组织环保、综合执法、余庆街道等单位负责同志赴现场调查处置。
经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耒阳市阳光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3年因经营不善自行破产,债务和资产通过法院拍卖由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获得,诚松公司将闲置的厂房分别租赁给湖南英松新材料有限公司、耒阳市元木塑料制品贸易有限公司、刘璧荣、罗小云。湖南英松新材料有限公司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未获得环评批复,工厂尚处于建设阶段;耒阳市元木塑料制品贸易有限公司为塑料制粒厂,停产状态,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生产废水可循环使用;刘璧荣石灰石加工厂停产状态,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有喷淋降尘装置;罗小云租赁厂房作为仓库,但存在露天堆放废旧塑料的现象。
当天,耒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责令湖南英松新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待获得环评批复后方可建设;耒阳市元木塑料制品贸易有限公司、刘璧荣石灰石加工厂立即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清理所有原料、产品;罗小云清理露天堆放的废旧塑料入棚入库。
江方敏要求,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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