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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对 “一号重点工程”和重金属污染治理进度滞后项目进行约谈

来源:污染防治科   发布时间:2017-01-18 00:00

  

    为加快推进我市“一号重点工程”水污染防治项目和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督促进度滞后项目加快完成。1月16日上午,市政府对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水口山集团、弘湘公司共9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会议由市政府办副主任周湘晖主持,市政府秘书长邓小林作为主约谈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有关领导参加了约谈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局长刘晓利对被约谈单位“一号重点工程”和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了通报,被约谈单位分别就项目完成时限做了表态发言并递交了工作承诺书,市监察局副局长贺公民就被约谈单位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相关的监察要求。

  邓小林秘书长强调,“一号重点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十二五”以来,我市在推进 “一号重点工程”湘江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实施了一大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达标率99.6%,市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但仍有少数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各相关县市区、企业要认准形势,加强项目推进的紧迫感,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对还没有完成的项目必须要加快实施;已完工未验收项目要加快验收,严把时间节点,按期完成。

  邓小林秘书长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加强与项目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阐明利害关系,共同推进项目尽早完成;市环保局作为“一号重点工程”治理类项目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调度和督办,每半个月调度一次。同时,会上也明确了市政府将对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县市区、企业启动问责程序,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此次约谈,是推动我市“一号重点工程”和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充分体现了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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