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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部署安排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攻坚行动会议

来源: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19-12-11 17:06

 

  12月10日下午,衡阳市召开2019年第二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生环委”) 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攻坚行动。会议由市生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晓利主持,市生环委员相关成员单位参会。

  会议通报了全市1-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2019年度目标考核严峻形势和全省7个一类市州1-11月的环境空气质量绩效考核情况。并就市环委会办公室出台的《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的管控范围、管控时间、管控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解读说明。

  会议要求,从12月10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两区一园管委会及各相关市直部门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环保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专项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攻坚方案”中的“涉气工业污染、移动排气污染和面源污染”三类污染源管控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落实部门责任,从严查处城区燃煤、垃圾露天焚烧、流动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散乱污等违规行为,落实好削峰减排,降低污染程度。

  会上,副市长彭玉明就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专项攻坚工作和做好年底绩效考核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瞄准目标,保类争先。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出台工作实施方案,抓好管控措施的落实。三是要加强督查,确保方案见实效。四是要严格责任落实,实行问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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