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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12-31 11:45

2021年,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解决群众需求、服务企业发展出发,多措并举,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工作推动力

及时研究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务会多次研究相关工作,认真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全面压实责任。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印发了《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方案》,起草了责任分解表,细化了工作内容,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以及配合单位,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最强执行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优化服务模式,增强工作影响力

立好发展规矩,发布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对企业项目“非禁即入”; 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预判作用,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前把关,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截至12月上旬,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17个,对164份环评文件进行了质量抽查。做好服务文章,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41项审批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下放48个行业56个小项环评审批权限,建立了环境执法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165家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对27大类74类行业实行简化或豁免环评审批,今年共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55个;截止日前,今年我局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73件,受理事项办结率100%,服务质量均得到业主的一致好评。

对标主责主业,增强工作执行力

2021年,我局坚持高位推动、坚持责任落实、坚持制度创新,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工作开展,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1年1-1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1%,优良天数311天;8个县市区(包括南岳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96.7%;全市44个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中,达到Ⅱ类水质标准36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7个,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年未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增强工作公信力

为有效破解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难题,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增强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公信力,我局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了努力。一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彰显温度。对生态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将16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选派优秀干部代表进入驻点企业开展抗疫和复工复产工作,协调解决驻点企业生产生活方面的遇到的难题,得到企业的充分好评;印发了《关于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创造良好营商执法环境的通知》,明确15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充分彰显执法温度。二是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维护秩序。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全系统配备移动执法终端84台,在市局办公楼五楼设置了行政执法听证室,制定了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我局行政许可已全部和衡阳市三项制度监控平台完成了对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抽查,制定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廉政反馈制度廉洁执法。为全面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我局建立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廉政反馈制度,要求执法人员进企业检查、帮扶指导都要填写执法人员廉政反馈表,主动接受企业社会监督,进一步引导执法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工作作风,构建与执法对象既“亲”又“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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