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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维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通知》(总站气字【2016】69号)及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湘环函【2016】140号)要求,于5月对全省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开展交叉检查工作。由省站大气监测与预报中心组织实施,并从有关市(州)站抽调专家参与检查。对全省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的可靠性及运维的规范性。
专家组于2016年5月18-20日检查了衡阳市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站房与人员情况,包括站房建设及配置、运维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采样系统的规范性;测试的准确性,包括仪器性能、颗粒物的(PM10和P M2.5)的准确性检查、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的准确性检查、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流量等;数据的可靠性和相符性,包括数据对比、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异常处理、数据审核、仪器主要参数的检查等;是否按照总站要求进行了运维管理并建立了相关档案,比对、校准、维护记录等监测档案是否完整。
通过检查,专家组对衡阳市的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建设、站点维护情况、质控和维护记录、仪器运行情况、运维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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