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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综合督查组在衡阳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8-30 09:07

 

 

2016年8月29日上午,由省环保综合督查组组织在衡阳市人民政府召开了环保综合督查情况反馈会议。督查组出席会议的有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盛才,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刘焱明和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林亚男。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副市级干部胡水龙,市直37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和县市区环保局(站)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王盛才局长主持。

 

会上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通报了今年6-7月份省环保综合督查组对衡阳的环保综合督查相关情况。谢立副厅长充分肯定了衡阳近几年来的环保工作,衡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以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重点,以“八城同创”为抓手,科学实施了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衡阳在环保工作上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着重指出了这次督查组在衡阳查出的七大类66个具体问题,要求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要在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行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查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犯罪,加大对环境拖欠工作的补救整治;要落实责任,对照衡阳出台的《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衡阳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依据新《环保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衡阳环境的整治与防治力度,切实抓好做好衡阳的环保工作。

 

 

 

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强调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督查的意义,要把环保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环保工作抓好抓实;二是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就省督查组这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同时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隐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环保工作部署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借此次督查机会,落实相关责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提升衡阳的环保水平。

 

王盛才局长在会上要求:对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整改到位,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到位,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到位,推动环保工作;要深入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开展环境保护整治工作;要构建大环保体系,深入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在整改过程中,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突出问题未严格打击不放过。

 

此次省环保综合督查组对衡阳环保工作的督查,既是为衡阳查找不足,又是为衡阳环保工作的开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衡阳市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意见,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将存在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逐一进行整改到位,并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监管与执法的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强化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积极解决突出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生态宜居新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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