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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企业已关停,选矿企业整改不到位 宋建民率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到南岳衡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开展环保督察

来源:衡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8-07-04 15:07

  7月3日,省第一环保督察组组长宋建民率领督察组部分成员,深入南岳衡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开展环保实地督察。副市长杨龙金一同督察。

  据中央环保督察和七部委“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17个采矿企业、53个遥感监测重点问题、92个新增(扩大)人类活动点等问题,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在6月25日前完成整改销号。为了核查市、县两级政府的整改落实情况,省督察组先后来到南岳区和衡山县,对南岳衡山自保区内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现场督察督办。

  督察组先后查看了南岳公墓山、衡山县宏发矿业、天一金岳矿业有限公司、团山矿业、大利瓷泥四工区、蚌塘堆场、大众瓷泥矿业、宝岭矿业等8家采矿企业的原采矿作业区,没有发现人员和设备留存,且采矿点均通过植树、种草的方式进行了场地生态恢复工作。随后,督察组抽查了衡山金和利矿业有限公司、美鑫矿石加工厂、亿山矿业有限公司、兴东钾钠石粉厂、宏源陶瓷公司一厂、兴马陶瓷原料加工厂等6家选矿企业。除宏源陶瓷公司一厂已拆除外,其余5家均未达到“二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厂房)”的整改要求。其中,亿山矿业有限公司、兴东钾钠石粉厂、兴马陶瓷原料加工厂3家企业仍存在偷偷生产的行为。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督察组对陪同督察的衡山县领导进行了交办。

  宋建民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发展任务,更是民生任务。他要求,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兑现落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生产企业的整治和关停;要加强跟踪监管,加快进度推进矿区山体复绿工作,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给群众一方洁净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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