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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湘江治理迈入“巩固提高”阶段

来源:水生态环境科   发布时间:2019-12-26 09:32

  

  随着衡阳市湘江保护与治理连续实施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堵源头”和“治调并举”两大阶段性任务的顺利收官,去年我市更是被省政府认定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州。2019年1-11月,全市2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其中24个均值达到Ⅱ类及以上。主要做法如下:

  (一)狠抓涉水环境问题整改。一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涉水问题。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阳市交办的信访件512.5件,其中涉水交办件162件,已全部办结。反馈的12个环境问题中涉水环境问题4个,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交办的431个信访件,其中涉水交办件215件,已办结204件。二是省环保督察反馈涉水问题。2018年7月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向衡阳市交办信访件530件,其中涉水交办件122件,已办结121件。督察组反馈的40个环境问题,其中涉水环境问题13个,目前已完成11个。三是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交办问题。反馈的11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控。一是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将水口山、合江套、松江、大浦作为重点治理区域,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渣点和污染场地31块;关停水口山涉重金属企业56家,关停并转合江套区域污染企业102家,淘汰退出松江地区涉重金属企业18家;全面完成了104个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二是推进集中式工业园区管理。全市11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及在线监测数据联网工作,实现了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三是推进“十小”企业取缔和“十大”重点行业整治。全面完成小造纸等13家“十小”企业取缔。衡阳市“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此外,还对衡南翔晖锌业等11家有污染隐患的企业实施了关停,对衡东裕华化肥等4家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实施了升级改造。四是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全市388个加油站、1217个油罐,已完成378个加油站、1181个油罐防渗改造,完成率分别为97.03%、97.42%。15年以上的加油站39座,完成率100%,近水源地加油站1座,完成率100%。四是全面实施水主要污染总量减排。截至2018年底,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底分别削减11854.8吨、2003.1吨,削减率为8.14%、10.56%。

  (三)狠抓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划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15个(含2个备用水源),91个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部完成。二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方面,拖离趸船4艘,取缔客运码头1个,清拆了位于石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油脂码头和粤汉码头民居11户,截污排污口4个; 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方面,完成了39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整治工作,市级3个和县级12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信息公开。市县两级已全部按要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水厂出水水质、用户龙头出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在网上向社会公开。

  (四)狠抓生活污染治理。一是推进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县级及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76.5万吨/日,16个乡镇已实现污水集中处置。同时不断推进老旧城区污水截流、收集和雨污分流工作,湘江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已全部截流。新建的角山和松木等污水处理厂均同步建设配套管网。2016年来,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103.742公里。二是积极开展不达标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全市共完成20个黑臭水体整治,市城区11个黑臭水体除幸福河外,已全部消除黑臭现象。蒸水河城区段整治方面,角山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蒸水城区段排污口截污基本完成。三是抓好船舶和码头污染控制。22艘400总吨以下的船舶安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拆解34艘老旧船舶。主机功率在22千瓦以上的船舶均配置污油水桶或安装油水分离器,更换了400余台油水分离器,完成了12处非法码头整治。

  (五)狠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一是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2016-2018年共完成了122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限养区、适养区内的2297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装备2019个,配套率达86.9%,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1%。三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发布实施衡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湘江干流、蒸水、耒水、洣水、舂陵水等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500米的980口网箱全部拆除;湘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非饮用水源区共排查出网箱916口,面积22251m2,拆除工作已基本完成。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全市已建77个高标准省级农业面源污染工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83.5%,化肥施用量减少1.2kg/亩,利用率提高37.8%,农作物病虫害通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6.5%,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20%。

  (六)狠抓水环境执法监管。2015年以来,结合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等20多个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市立案查处涉水环境违法案件270多起,移送涉水行政拘留案件26起,查办涉水环境刑事犯罪案件5起。此外,衡阳市还联合多个市直部门成立了水上联合执法队,对市城区湘江、耒水、蒸水共108公里河道进行巡查,依法严厉查处侵占河道等涉河违法行为。

  2019年是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市委书记郑建新在衡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坚决打赢湘江保护和治理的攻坚战、持久战、保卫战。为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第三阶段“巩固提高”的目标,我们将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里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的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突出转型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完善政策措施,补齐治理短板。

  二是继续以水松、合江套等地区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全面实施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同时推动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做好工业企业水污染深度治理。

  三是继续推进饮用水源保护。综合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巡查方式,继续强化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深入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风险排查和环境问题整治,全面提升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是继续深化生活水污染治理。结合不达标水体整治,重点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和县、乡黑臭水体整治;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全面开展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同时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五是继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积极运用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采购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日常环境监管;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控设施和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基层环保队伍监测和监察执法设备设施配备,充分保障一线环境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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