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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通报8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3 16:48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湘环发〔201610号)、《关于印发<衡阳市环境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衡环函〔201693号)、《关于印发<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气联办[2016]3号)等文件规定,市环保局现发布8月份全大气和水质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县市区情况

20168月,我市有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耒阳市监测的有效天数(26天)不足27天,未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其它7个县市区上报的数据满足国家排名统计技术规范要求。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符合统计要求的7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祁东县、南岳区衡阳县、常宁市、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3%

8个县市区PM10PM2.5月均浓度值分别49ug/m332ug/m3。详见附表1-3

(二)城区情况

    20168月,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9%,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2个百分比。从5个评价监测点位来看,优良天数比例上升的有:市监测站(+3.3个百分点)、衡阳化工总厂(+3.4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下降的有:真空机电(-9.8个百分点)、市委党校(-5.7个百分点)珠晖区环保局(-2.9个百分点)。城区主要污染物的月均浓度相比上年同期,PM2.5PM10SO2分别下降7.7%13.2%7.1%NO2COO3分别上升11.1%16.7%6.7%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O3PM2.5PM10

20168月,城区PM10月均浓度为59ug/m3PM2.536ug/m35个评价监测点位的PM10PM2.5月均浓度相比上年同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详见附表4-5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20168月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断面27个,趋势科研断面4个。详见附表6 

1、省控江河及湖库水质状况

   1)水质总体状况

20168月,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27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3个,Ⅲ类水质断面14个。其中9个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Ⅲ类水质断面5个;6个“水十条”国考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个,Ⅲ类水质断面3个,2个国考断面水质类别未达到2016年目标值,为考核衡东县洣水入湘江口(影响指标为总磷)、考核常宁市耒阳市舂陵水入湘江(影响指标为溶解氧)

我市4个趋势科研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Ⅲ类水质断面1类水质断面1雁栖湖断面)

2)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68月我市27个考核、评价、排名断面32016年新设断面除外)水质类别发生变化的共8个断面,其中3个断面水质改善,5个断面水质下降。水质改善断面分别为:考核珠晖区的耒水入湘江口、考核衡山县和衡东县的熬洲考核祁东县的红旗水库水质下降断面分别为:考核南岳区的兴隆水库考核衡县的新化村(交界断面)、考核石鼓区、松木经开区珠晖区的鱼石村(交界断面)考核衡东县的衡东水厂、考核常宁市耒阳市舂陵水入湘江口

2016新设3断面与上相比,1个水质类别下降,为考核衡南县的泉溪镇下游断面(交界断面);1个水质类别上升,为考核耒阳市的公坪村断面(交界断面)1水质类别不变(常宁市的宜水入湘江口断面)。

我市4个趋势科研断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有2个水质类别不变(大浦镇下游、央桥断面),有2个与上月相比水质类别上升,分别为考核南岳区的红星村断面,考核石鼓区的雁栖湖断面。

    市环保局通报中,还对大气和水质下降明显的问题,向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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