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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要求及省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湘环发〔2017〕11号)、市局《关于印发<衡阳市环境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衡环函〔2016〕93号)和《关于印发<衡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委办[2017]1号)等文件规定,市环保局现发布2017年3月及一季度全市大气和水质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3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县市区情况
2017年3月,我市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常宁市、祁东县、南岳区、衡阳县、耒阳市、衡山县和衡南县、衡东县。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2%。
8个县市区PM10和PM2.5月均浓度值分别为62ug/m3和41ug/m3。
2、城区情况
2017年3月,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2.6个百分点。从5个评价监测点位来看,优良天数比例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上升:市监测站(+38.3个百分点)、珠晖区环保局(+13.0个百分点)、衡阳化工总厂(+26.0个百分点)、市委党校(+7.8个百分点)、真空机电(+10.4个百分点)。城区主要污染物的月均浓度相比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PM2.5、PM10、SO2、NO2、CO、O3分别下降26.6%、34.1%、26.3%、22.5%、17.6%、8.1%。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
2017年3月,城区PM2.5月均浓度为47ug/m3,PM10为60ug/m3。5个评价监测点位的PM10、PM2.5月均浓度相比上年同期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二)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县市区情况
2017年一季度,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我市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常宁市、祁东县、南岳区、衡阳县、衡山县、耒阳市、衡东县、衡南县。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2%。
8个县市区PM10和PM2.5月均浓度值分别为87ug/m3和62ug/m3。
2、城区情况
2017年一季度,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5.6%。5个评价监测点位优良天数比例数据:市监测站为61.1%、珠晖区环保局为64.4%、衡阳化工总厂为63.3%、市委党校为65.6%、真空机电为56.7%。
2017年一季度,城区PM2.5均值浓度为71ug/m3,PM10为88ug/m3。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3月水质状况
2017年3月,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断面27个,趋势科研断面4个。
1、水质总体状况
2017年3月,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的27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1个,Ⅲ类水质断面6个。其中9个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6个,Ⅲ类水质断面3个;6个“水十条”国考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均达到了年度考核目标值。
我市4个趋势科研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劣Ⅴ类2个,分别为红星村断面(影响指标为氨氮、总磷)、雁栖湖(影响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
2、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7年3月我市27个考核、评价、排名断面(3个新设考核断面除外)水质类别发生变化的共7个断面,其中4个断面水质改善,3个断面水质下降。水质改善断面为:考核衡山县的衡山自来水厂,考核衡山县、衡东县的熬洲,考核衡阳县的西渡水厂,考核衡东县的衡东水厂;水质下降断面分别为:考核石鼓区、松木经开区、珠晖区的鱼石村(交界断面),考核珠晖区的耒水入湘江口,考核衡东县的朱亭断面(交界断面)。新设的3个考核、评价、排名断面水质与上月相比均持平。
我市4个趋势科研断面中,央桥断面水质相比上年同期上升,大浦镇下游断面水质下降,雁栖湖、红星村断面依然为劣Ⅴ类水质。
(二)一季度水质状况
2017年一季度,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断面27个,趋势科研断面4个。
1、水质总体状况
2017年一季度,我市纳入考核、评价、排名的27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0个,Ⅲ类水质断面7个。其中9个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7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6个“水十条”国考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个,Ⅲ类水质断面3个,均达到了年度考核目标值。
我市4个趋势科研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2个,劣Ⅴ类2个,分别为红星村断面(影响指标为氨氮、总磷)、雁栖湖(影响指标为总磷、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溶解氧)。
2、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7年一季度我市27个考核、评价、排名断面(3个新设考核断面除外)水质类别发生变化的共4个断面,其中1个断面水质改善,3个断面水质下降。水质改善断面为:考核石鼓区、蒸湘区、高新区的蒸水入湘江口;水质下降断面分别为:考核衡山县的衡山自来水厂(交界断面),考核衡山县、衡东县的熬洲,考核珠晖区的耒水入湘江口。
我市4个趋势科研断面中,央桥断面、浦镇下游断面水质相比上年同期上升,雁栖湖、红星村断面依然为劣Ⅴ类水质。
市环保局通报中,还就大气和水质下降等问题,向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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