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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圳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11-05 17:0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德圳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德圳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

建设地点

衡东县

建设单位

衡东凌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德圳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位于衡东县吴集镇。项目建设一座220kV户外式升压站,升压站占地面积12112m2,站内安装2×250MVA的主变,配套建设一座12m2的危废暂存间和一座80m3事故油池。工程总投资为46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严格按照《35kV~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103-2012)的要求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升压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220kV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满足标准。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噪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开休息时间(中午 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作业;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将主要噪声源布置于站区中间和西部位置;采用防振、减振的措施来降低电气和水泵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升压站区域周围采用实体砖砌围墙,起到隔声作用。

3.废水: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居民菜地施肥。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升压站附近的光伏区内复合型农业经济作物柑橘浇灌用水或者厂区绿化,不外排。

4.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施工道路选择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尽量避绕植被覆盖度高的草地,针对确实无法避绕的区域建议进行植被移栽工作,尽量收缩边坡,减少占用土地。土地整理时采用人工对地表植被进行清理,不得采取火烧的方式。挖方时将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堆放,需留存及备用,并做临时围挡和遮盖,待建成后覆土,恢复原貌;表土临时集中堆放于升压站红线范围内,待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和土地整治措施后复绿,同时路肩和边坡进行复绿。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施工时序进行施工。对施工占地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保证项目建设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在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立即覆土恢复植被,采用当地土种、当地常见灌乔木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等临时防护措施。

5.固废:施工现场设生活垃圾收集桶,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综合处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若不能回用,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扬尘:一律围挡施工、规范施工,开挖泥土及时清运转运,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分类密闭存放,不能密闭的应当在其周围砌筑高度不小于0.5米的围挡,物料上方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并悬挂标识牌。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在非降雨期间,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鼓励施工单位沿道路设置自动喷淋设施,实现自动洒水降尘;冲洗轮胎,车辆做到净车出场。渣土按规定限时限路线运输,实行全密闭运输。

7.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

(1)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在管理机构内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依法进行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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