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您好!今天是
经审议,2025年8月19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常宁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25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南-常宁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常宁市;工程起点坐标E112°32′51.48359″,N26°38′45.95720″;终点坐标E112°25′20.99305″,N26°26′14.98588″;阀站坐标E112°27′49.15706″,N26°32′51.75962″。 |
建设单位 | 国家管网集团湖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万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投资总额:2346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2万元,占总投资的5.80%;工程建设期:预计2025年9月开工,2026年9月建成投产。组织定员:本工程新建栗江首站、常宁末站均为无人值守站场,无新增定员和车辆。 设计规模:管道路由整体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起点位于衡南县的新粤浙管道广西支干线栗江镇阀室,毗邻新建栗江首站,途经衡南县栗江镇、松江镇,常宁市柏坊镇、宜阳街道、曲潭街道,终点为衡阳市常宁市的常宁末站,共计1个地级市2个县区。栗江镇阀室-栗江首站段线路长度约0.1km,栗江首站-常宁末站段线路长度约37.5km。管道沿线新建工艺站场2座,分别为栗江首站和常宁末站,新建1#监控阀室1座。栗江镇阀室-栗江首站段管径323.9mm,壁厚10.3mm,设计压力10MPa,材质L415M,管道设计输量为10.6×108Nm3/a;栗江首站-常宁末站段管径323.9mm,设计压力6.3MPa,材质L360M,管道设计输量为5.8×108Nm3/a;工程穿越大型河流1次(湘江)、穿越中型河流1次(栗江),高速公路穿越2次(许广高速、华常高速),省道穿越1次(S569),县道穿越4次(X073、X065两次、X22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环境:工程共穿越3处生态敏感区(2处湘中衡阳盆地、祁邵丘陵水土保持、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1处湘江衡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处生态保护红线段涉及开挖,施工将破坏部分植被,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产生一定不利影响。1处生态保护红线和1处四大家鱼保护区段采用对水质及水生生物影响最小的定向钻穿越方式。主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林地、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特殊地段作业带宽度进行缩减,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施工场地和阀室。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及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地表清理避开野生动物繁殖季节,优化不同管段施工方案和工艺,涉及小型河流管段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基本农田管段施工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林地管段施工应考虑周边野生动物保护的特殊时段要求,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夜间噪声、灯光对野生动物造成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不得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优先避让野大豆、花榈木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设置防护围栏,如确实无法避让,施工前应采取异地繁殖等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施工迹地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涉及湘江(湘中衡阳盆地、祁邵丘陵水土保持、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湘江衡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栗江(中型河流)段采用对水质及水生生物影响最小的定向钻穿越方式,施工场地应远离岸边布置,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原貌,进行土地复垦;同时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四大家鱼保护区管段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建设,并应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2)环境风险:工程环境风险主要是天然气泄漏及火灾导致的次生环境事故风险。主要保护措施:全线采用加强级三层PE防腐层,管道焊缝采用射线和超声波探伤,全线采用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自动紧急截断;临近居民区或环境敏感区管段增加壁厚或加大埋深,增强管道防腐,加强运营期维护,定期清管减轻管道内腐蚀,提高集中居民区巡线频次。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定期演练。(3)水环境:工程穿越1条大型河流(湘江)、1条中型河流(栗江)、穿越小型河流、灌溉渠及鱼塘23处,基坑废水、顶管及定向钻施工泥浆水、清管试压废水等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湘江穿越工程采用定向钻施工,穿越段距离常宁市柏坊镇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二级保护区160m。主要保护措施:涉河流开挖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开挖采用围堰导流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河道中多余土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河床原貌。定向钻出入土点、泥浆池等设置应远离河道,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清管试压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定向钻泥浆循环使用不外排,废弃泥浆交付当地有处置能力单位抽运处置或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掩埋处理,掩埋前,应得到环保部门书面认可,泥浆池原土回填,可根据原地貌情况在其上进行绿化,恢复原有地貌。运营期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场地及设备外壁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站场及进场道路洒水,巡检时生活废水排入室外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外运处理用于农肥,不外排。施工期和运营期落实防渗措施,泥浆池、站场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区等区域做好防渗处理。强化施工机械管理,避免废水、废油等污染地下水。涉及地下水位高的区域管段,采用施工围堰等方式封堵地下水,减少渗出,并定期开展地下水位监测。(4)其他:工程实施还将产生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固废、噪声等污染。主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必须做到“六个100%”,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集中堆放的土方及裸露场地进行苫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渣土车辆封闭运输,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和非正常工况排放;施工过程中选择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确保站场厂界和敏感点声环境达标。运营期站场清管、检修及超压放空采用高度15米的立管排放,尽量白天放空,切实减缓突发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
|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承办:衡阳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2892828 邮编:421001 网站标识码:4304000017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