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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5年7月16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樟木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635867
联系地址: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樟木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樟木片区规划樟成路与永升路交叉口(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2°42′27.98914″,北纬27°2′51.34975″) |
建设单位 | 衡阳市樟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博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松木经开区樟木新区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90亩(一期污水厂占地32.78亩、人工湿地占地20亩、二期占地6.02亩、配套道路占地31.2亩),规划处理规模为3万m3/d。本项目为樟木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32.78亩,一期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其中涉重废水处理单元1000m3/d、非涉重废水预处理单元9000m3/d,预处理后的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单元10000m3/d),厂内配套管网3700m,尾水排放管网长1450m。 ②建设人工湿地一座,占地面积约20亩,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3/d; ③白鹭港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在本污水厂入河排污口处进行水生态修复,白鹭港河道修复长度约600m; ④污水厂建立的同时进行樟木片区内配套道路、配套管网的建设,配套道路用地31.2亩,进水按"一企一管"建立综合管廊,并敷设管网,总长约42.15km。项目配套道路以及"一企一管"等外部进水管网建设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污染物及VOCs,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根据预测本项目厂界外各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值未出现超标情况,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本身属于污水处理工程,其水污染源包括两部分,其一是项目本身产生的污水,其二是承担处理的区域(松木经开区樟木片区)污水。本项目营运期自身产生的污水主要可以满足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且水量远小于污水厂处理水量,废水总量直接计入污水厂设计处理总量中。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排放下,白鹭港河和湘江预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不会对白鹭港河以及湘江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造成影响。 事故排放下,白鹭港河COD、氨氮预测结果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且贡献值明显增大,对白鹭港河的水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事故排放下,对湘江的预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事故排放对下游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国控断面的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选用的设备均为低噪设备,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栅渣送有资质单位焚烧或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物除臭废滤料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重金属系统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由于本项目主要处理化工园区企业废水,初沉池污泥、生化污泥环评阶段暂时无法判定其固废属性,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及处置,在建设单位开展危废鉴别后根据鉴定结果进一步明确处置方式,若经鉴定属于一般固废,则送有资质单位焚烧或垃圾填埋场填埋;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可能引起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环节主要有,重金属处理系统构筑物渗漏,硫酸储罐、危险废物储存间泄漏等。 主要采用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固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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