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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东湖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06-18 10:4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耒阳市东湖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耒阳市东湖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

耒阳市

建设单位

湖南耒阳葛洲坝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耒阳市东湖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位于衡阳市耒阳市东湖圩镇。本期建设内容一座110kV户外式升压站,升压站围墙内面积0.9119hm2,站内安装2×63MVA的主变,配套建设一座16m2的危废暂存间和一座30m3事故油池。工程总投资为1643.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总投资的2.3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升压站设计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有效地降低电磁环境影响。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

2.噪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前取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打桩作业。运行期加强保养、检修等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4.生态环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对施工人员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滥砍滥伐,严禁狩猎动物,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施工时序进行施工,减轻施工期对植被环境的影响。对施工占地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采用当地土种进行植被补充。对受影响范围内的区域,根据项目的土质特点采用可成活的喜阴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前对表土剥离经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在站内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周边、进站道路两侧路肩及边坡、围墙与用地红线之间等裸露空地进行表土回覆并植被建设。施工结束后,对升压站填方边坡及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升压站内进行绿化,栽植草皮。

5.固废: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定期清理,委托有关部门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临时垃圾箱,统一送至环卫部门当地垃圾定点收集处处理。危废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法依规定妥善处置。

6.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和高频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材料的车辆覆盖蓬布,减少撒落和飞灰。施工开挖、骨料破碎等采取湿式作业,基坑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表层进行碾压,减少扬尘发生。建筑材料堆场定点定位设置,避开区域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或保证环保距离。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抑尘措施。施工结束时,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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