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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祁东汇集站-船山220kV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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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东汇集站-船山220kV线路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 |
建设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衡阳县、衡南县、祁东县,建设内容包括船山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和祁东汇集站-船山220kV送出线路工程,其中祁东汇集站-船山22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66.69km(新建单回路长度64.552km,双回路单边线长2.138km),新建塔基 170 基,利旧塔基7基;间隔扩建工程是在船山500kV变电站内扩建一个220kV间隔,不新增占地。工程总投资为161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占总投资的0.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220kV配电装置均采用GIS配电装置,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标准。 2.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严禁大型设备施工。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3.废水:施工营地布设沉砂池和临时化粪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居民定期清掏。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天施工。 4.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合理规划好施工路线,尽量借用已有乡村道路、机耕道路,减少施工临时道路用地。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采用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塔基基础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防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拆除工作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固废:施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6.扬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堆料,物料上加盖苫布,防止物料裸露,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进行苫盖。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采用密闭式防尘布进行苫盖。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限制车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空地硬化和绿化。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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