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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湘环发〔2022〕115号)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防治法〉办法》要求,进一步促进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现将2024年度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布如下:
一、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20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120万吨/年。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种类为HW06、HW11、HW12、HW17、HW18、HW22、HW23、HW24、HW27、HW31、HW34、HW48、HW49。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65.69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四的种类依次为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23含锌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和HW34废酸,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3%、5%、3.6%、1.3%。
二、全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情况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总收集能力26595吨/年,核准收集危险废物范围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或外委利用处置量)10吨及以下的工业源危险废物,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经统计,2024年1月至9月,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收集危险废物合计5109吨。
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根据统计数据,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超过年度产废量,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超过实际收集量,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废原料来源紧张,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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