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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耒阳市小水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耒阳市小水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耒阳市 |
建设单位 | 大唐华银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工程在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长坪乡、仁义镇。本期建设内容包括:线路起自小水风电场110kV升压站(待建),止于110kV神太线#090~#091档中新建T接塔,线路路径全长8.1km,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杆塔30基。工程总投资305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1)线路工程尽可能使线路避开居民点。 (2)严格《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严格按照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2.噪声: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沿途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禁止夜间施工和施工运输的夜间行车。加强运行期的管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保养。 3.废水: 文明施工,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避免含泥废水流入附近溪流。施工期间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尽量利用已有道路。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设置固定容器盛装搅拌机清洗废水,待沉淀后用于混凝土养护。避免雨季施工。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跨越或邻近水域线路施工,应严格关注施工废水、堆土弃渣的处理处置情况,确保不对水体造成污染。 4.生态环境: 施工按图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塔基施工圈定施工范围,避免破坏周边植被。开挖分层开挖和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并清理场地,对施工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采用先进工艺,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5. 固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在指定处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工程线路新建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尽量在施工结束后于塔基范围内进行平整,并在表面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在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6.扬尘: 施工期的建筑垃圾等合理堆放,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土方时,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线路施工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严格落实《衡阳市扬尘污染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 个100%”,既建筑工地围挡、裸土及物料堆放覆盖、建筑工地现场路面硬化、出入建筑工地车辆冲洗、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密闭达到 100%。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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