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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耒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耒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耒阳市 |
建设单位 | 耒阳市现代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项目位于耒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耒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已建成110KV升压站一座,配套安装一台容量为31.5MVA主变,和一座容积15.6m3的事故油池,110kV出线1回,及配套线路0.13km,其中架空路径长0.07km,电缆路径长0.06km,采用排管敷设。升压站占地面积209m2。工程总投资为1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2.45%。本项目已于2021年3月15日开工建设,于2021年8月建设完成。建设单位按照衡环法耒责改字〔2023〕33号文履行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合理布置、控制距离,GIS等设备户内安装,确保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2、噪声: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并通过围墙屏蔽隔声,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3、废水:运行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建成投运后,由于无人值班,因而站内不会产生生活污水。 4、固废:运营过程中产生主要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后依托耒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已设置的危废暂存间(430m2)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及时开展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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