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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经研究,我局拟对衡阳县中医医院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4-2892835
通讯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序号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公众参与 |
1 | 衡阳县中医医院入河排污口 | 衡阳县中医医院 | 衡阳县西渡镇唐家埠蒸水河右岸(东经112°23′56.911″,北纬26°56′57.482″) | 生活污水,338.1m3/d | 连续 | 箱涵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2005) | COD:60mg/L;BOD5:20mg/L;氨氮:15mg/L;SS:20mg/L;粪大肠杆菌:500MPN/L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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