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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挖潜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3-08 16:08

湖南宝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前公示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挖潜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挖潜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2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挖潜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水口山工业园(厂区中心坐标:E112.6025033 ,N26.57622673

建设单位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电解车间西侧预留地扩建电解车间,以杂铜为原料依托公司现有的火法冶炼车间生产阳极铜,同时外购部分阳极铜,利用新建的电解车间通过电解生产阴极铜,项目实施后,公司实现年增产5万吨阴极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2.9m3/a。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松柏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厂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经园区生活污水厂分别深度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对湘江水质影响很小。

(2)项目新增设备冷却废水为湿法冶炼及火法冶炼冷却系统新增排污水、电解车间新增地面清洗废水和喷淋塔定期排放废水、净液车间新增酸雾处理系统外排废水及阳极泥车间新增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一般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新增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由厂区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至设备冷却水,不外排。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正常排放下所有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59.01%(SO2),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为3.17%(砷及其化合物);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SO2、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SP的日平均浓度、NOx的24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SP、NOx、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的年平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的1小时平均和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锡及其化合物的1小时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标准要求。本环评认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工程新增高噪设备较少,在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后下,运营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从声环境影响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厂区现有白烟尘仓库和阳极泥浸出渣专用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危险废物应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用危废贮存场所和贮存容器,严禁与其他固废混合存放。可购置加盖危险废物收集箱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并单独存放。堆放时宜按危废种类分类堆放。对危险废物进行密闭包装,减少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起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作用。放置危险废物收集箱的硬化地面应没有裂缝,保证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渗透系数应≤10-10cm/s。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放。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附录A所示的标签。由此可见,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从根本上防止了固体废物的污染,因此工程生产过程排放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正常工况下工程对地下水影响的途径主要包括扩建的电解车间、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等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项目扩建的电解车间在建设过程中将进行防渗处理;依托的污水处理地面已进行了防渗,具有较好的防渗性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了建设。其他各类固废间均进行了防渗处理;排水沟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沟,水泥砂浆抹口,基本不会出现渗漏现象。所以正常情况下,本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如发生非正常泄漏状况,废电解液槽下游会存在一定区域的超标现象,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按不同区域分别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地面做硬化处理,排水管道选用防渗性能好的管材,做好排水管道的维修管理工作,避免跑、冒、滴、漏,项目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杜绝淋溶水的产生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控制废水下渗而污染地下水,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很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大气扩散和沉降后,项目厂界内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进行土壤污染风险筛查。项目周边农用地土壤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本项目营运期间,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新增一座湿法电解车间,湿法电解车间新增硫酸镍和电解液等环境风险物质。本部分仅考虑电解液泄漏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源项及后果分析。

项目必须按环评要求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在此情况下,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不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团体调查中,被调查的单位均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单位表示反对;个人调查中,被调查的周边居民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人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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