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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常宁洋泉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衡阳常宁洋泉11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常宁市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常宁市境内。本期建设内容包括:一、洋泉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1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新建容量为(3.6+4.8)Mvar无功补偿装置1组,新建一座35m3的事故油池。二、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6.5KM,新建杆塔59基,其中双回路1基,单回路58基。 工程总投资为49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7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本线路工程应尽可能使线路避开居民点。 (2)严格《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严格按照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2、生态影响:施工期开挖土石采取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分开堆放,顶面用土工膜覆盖,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表土用于覆土绿化、植被恢复。 3、噪声: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施工区应先设置围墙,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如装载机、打桩机等)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4、扬尘:施工时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5、固废:①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于指定地点,施工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②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③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废油、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存放、丢弃。 6、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冲洗车辆或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行期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运行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油水混合物以及检修滤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含油的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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