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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渣江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05-05 22:3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渣江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衡阳渣江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衡阳市衡阳县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衡阳县渣江镇。本期建设内容包括:将变电站1号主变更换为容量50MVA的主变新增加4800kvar 电容器组1组,新建一座30m3的事故油池。

工程总投资为7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9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

优化设计,选用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的设备,使本工程变电站附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施工区应先设置围墙,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如装载机、打桩机等)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和减缓车速,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营运期严格控制变压器等的本体噪声。保证变电站厂界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施工。

不漫排施工废水。选用采用商品混凝土。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

运营期巡检人员和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4、生态环境:扩建工程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按图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避免雨天施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对裸露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5、固废:施工更换的主变压器及其废旧导线、金属等由电力公司运检部走资产报废流程集中处理;拆除过程中的少量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利用站内设置的收集容器收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运行期废弃配件运至供电公司仓库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容器收集,及时清运;废旧蓄电池应按照国家危废转移、处置有关规定对退役的蓄电池进行转移、处置。

6、扬尘: 

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施工期车辆运输设备、材料及多余土方时,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及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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