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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蒸湘区岳屏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衡阳蒸湘区岳屏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常宁市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蒸湘区拥军路。本期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蒸湘区岳屏110kV变电站容量为31.5MVA1号主变,新上一台容量为63MVA的主变;拆除原有3.6Mvar电容器,新建6Mvar电容器;拆除 1#主变配套的事故油坑,新建 1 座油坑。新建一座30m3的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87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控制配电构架对地距离,以及构架间位置关系应保护一定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配电架构与变电站周围墙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减少电磁场强度。确保变电站厂界及周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 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站区施工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和减缓车速,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营运期加强管理,定期保养、维护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确保变电站厂界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营地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行期变电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4、生态环境:扩建工程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5、固废:施工拆除废设备、导线、金属等废物统一交物资部门集中处理。废旧蓄电池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不外弃。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收集至指定地点,集中清运。施工人员租房处设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生活垃圾回收站处理;运营时变电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扬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减少扬尘;施工营地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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