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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常宁万寿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衡阳常宁万寿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常宁市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宁市青阳新区(在建规划区)。本期建设内容包括:在原衡阳常宁万寿110kV变电站内扩建一台容量为50MVA(编为1号)的主变,同时新增容量为(3.6+4.8)Mvar无功补偿装置1组,新建10kV间隔10个,拆除原14m3的事故油池,再新建一座35m3的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1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2、噪声: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前取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营运期严格控制变压器等的本体噪声。保证变电站厂界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变电站施工人员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4、生态环境:扩建工程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5、固废:站内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后的生活垃圾集中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回收站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集中运至指定地点;报废的蓄电池、变压器油及含油废弃物按照危废管理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通过设备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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