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湖南衡阳耒阳浔江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05-05 22:3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耒阳浔江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衡阳耒阳浔江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

建设地点

衡阳市耒阳市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耒阳市导子镇浔江村。本期建设内容包括:扩建一台容量为50MVA(编为2号)的主变;同时扩建1×(3.6+4.8)Mvar无功补偿装置;拆除原17m3事故油,新建一座25m3的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为10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

优化设计,在满足经济和技术的条件下选用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的设备,确保本工程变电站附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前取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告,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期间应当注意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对沿途居民的影响,应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对居民点影响,如途径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

3、废水:变电站施工人员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

4、生态环境:扩建工程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5、固废:站内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后的生活垃圾集中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回收站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集中运指定地点报废的蓄电池、变压器油及含油废弃物按照危废管理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通过设备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友情链接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2892828  邮编:421001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1001367号-1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