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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龙潭水电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11-26 15:46

经审议,2020年11月26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宁市龙潭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宁市龙潭水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常宁市塔山瑶族乡阳山村

建设单位

湖南河海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龙潭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常宁市龙潭水电站建设项目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2月投产运行。电站位于常宁市塔山瑶族乡阳山村,位于湘江一级支流白水流域西江河;是一宗以水力发电为主的水电工程,无灌溉、防洪、治涝、供水和通航等要求。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8.9km2,总装机容量1000kw,电站设计水头72m,设计流量0.6m3/s,坝址多年平均流量为0.78m3/s,电站大坝为重力坝,坝高约3.0m,库容约0.2万m3。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拦水坝、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厂房及升压站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较早,电站建设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根据环评期间现场调查结果显示,坝址及发电厂房等处因电站建设造成的植被破坏已经完成自然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良好,无裸露空地、边坡存在,区域环境现状良好。目前本工程所在河流生态系统保持良好。项目区内无遗留的施工环境问题。

2、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农肥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已从设计、地面硬化等各方面对本项目所在装置区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防渗措施,不会发生废水对地下水渗漏,影响地下水。在规范排污及加强监管等前提下,本项目对项目区地下水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布置在具有隔声效果的生产车间内,远离厂界布置,主要设备设置减震基础,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生活垃圾、水坝截留的漂浮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含油抹布、废油包装桶、废矿物油(润滑油、绝缘油等)等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内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专门单位收集处理。落实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电站建设运行后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生物的生存环境,但这种过程是很长的,影响也只是局部的,不会造成根本性的改变,因而项目建设对当地陆生植物造成的影响较小。在保证一定的生态泄流量前提下,当前水电站运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在电站发电情况下,常宁市龙潭水电站下泄生态基流不小于为0.078m3/s,采用闸门限位方式,通过在闸门底部设置控制闸门不完全关闭的隔墩,利用闸门不完全关闭泄放生态流量,同时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下游生态用水能够得到满足。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已于2020年920日通过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首次公示,于2020119通过网络公示的方式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0年1112和2020年1114通过报纸公示的方式进行了两次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0年1110日通过现场公示的方式,向常宁市塔山瑶族乡阳山村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本工程征求意见稿公示,选取的张贴地点涵盖了本项目可能受影响的区域,线下调查收集了2份团体意见及个人意见,均无反对意见。11月22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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