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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20年11月16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项目名称G234常宁市新河至蒲竹公路工程一期(兰江新山至洋泉泉峰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G234常宁市新河至蒲竹公路工程一期(兰江新山至洋泉泉峰段) |
建设地点 | 常宁市兰江乡新山村至洋泉镇泉峰村 |
建设单位 | 常宁市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起点于兰江乡新山村与 G356(原 S320)交叉,再往南经波江、洞山至白毛塘,再沿 X080 往南经东山至坦冲与老路分离,经洋泉镇集镇东侧绕镇后至洋泉镇泉峰村终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少占耕地,保护土地资源;加强绿化建设,尽快恢复植被;强化水土保持措施,分区防治,减少水土流失。 (2)社会环境保护措施:合法拆迁,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补偿;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施工警示牌提醒车辆限时单行并加强通行车辆的管理等;及时恢复受影响的农业基础设施。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科学选址、妥善保管物料等,在居住人口密集的路段必要时设置施工围挡。 (4)水环境保护措施:科学施工、加强管理;对施工期污水进行处理等。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维护好设备,必要时设声屏障等。 (6)水土流失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挖方,减少水土流失。②施工场地及挖方断面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塑料薄膜、草席等,在生态绿化措施尚无法起到防护作用期间,覆盖地表,防止水土流失。③砂石物料堆应配有专人看管,下雨时应覆盖防护物,减少水土流失。④雨季必须施工时,应制定雨季施工计划。 2、营运期环保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2)根据噪声影响分析,为减少道路噪声影响,工程建成营运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防治措施: ①临路敏感点居民 白毛塘、石湾临路居民安装通风隔声窗。 ②加强道路日常养护 保持路面平整,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启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污染程度的增加,减轻对沿线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 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路政部门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④跟踪监测并预留噪声治理资金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并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同时预留噪声治理资金,为道路沿线近距离居民安装通风隔声窗,且项目道路建设时在工程上采取加强绿化、降低车速、禁鸣,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敏感点噪声达相应标准,项目建设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道路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提高道路整体服务水平,保障道路畅通,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上路通行,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4)水污染防治措施:针对道路运营期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通过在设计期设计合理的路面径流收集及排放系统;加强对运送危险化学品车辆的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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