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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衡东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9-08 11:43

 

经审议,2020年09月08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龙源衡东分散式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龙源衡东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

建设单位

湖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设7台单机容量3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1MW;拟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声环境

1)施工期:根据预测和分析结果,施工期昼间和夜间对风电场周边村民影响不大。但是设备的运输对运输道路沿线的村民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在施工期应合理安 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场外运输道路居民点限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移动声屏障;加强对受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居民的沟通工作。

2)运营期:风电场运行过程中,风电机组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根据预测可知,各风机附近敏感点处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单个风电机组运行对敏感居民点声环境基本无影响。开关站厂界噪声水平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降尘,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内降尘,机械修配和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和车辆冲洗,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2)运营期: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开关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开关站内绿化。不会对水体水质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

1)施工期:本工程风机机组施工区、场内道路两侧居民较少,进场道路评价范围内有居民点。通过分析评价,在施工期做好施工管理、采取覆盖、围护、洒水降尘等

措施,能有效减免对居民点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能源均采用电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弃渣。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周边集镇垃圾中转站转运,本工程弃渣渣料产生区域分散。因此,应该严格按照水保方案做好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设置弃渣,严格遵循先挡后弃原则,减小工程弃渣产生的影响。工程施工产生的弃渣统一堆存于项目规划的4处弃渣场内,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对弃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绿化。

2)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交由乡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

建成后项目方按要求需对风电场区的植被采取有效的植被恢复和异地补偿绿化等措施,使得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植被的总体影响并不大。施工期机械噪声和人员活动影响是对野生动物影响的主要因素,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通常会随着施工结束随之结束。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会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通过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

6、光影影响分析

根据各敏感点与风机的高差及方位,预测出敏感点处风机光影的范围,各敏感点的风机光影长度均小于敏感点与风机的水平距离,因此,风机的光影不会对环境敏感点造

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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