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衡山科学城雁鸣110kV输变电工程拟审批公示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7-29 17:1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衡山科学城雁鸣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山科学城雁鸣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衡阳市雁峰区衡山科学城

建设单位

衡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项目概况

新建雁鸣110kV户内变电站一座,新上主变1台,容量1×63MVA;新建110kV线路1回,即真武变-雁鸣变110kV线路,全长5.8km。项目总投资为4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

(1)对于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输电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

(3)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噪声: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运行期输电线路产生的噪声较小,基本不会对当地背景噪声产生影响。

3、废水: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季施工;塔基采购商砼;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注意表土防护,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分层回填,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5、固废:施工人员租房处设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筑垃圾合理堆放,定期清运;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场地严格执行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友情链接

主办: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0号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2892828  邮编:421001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1001367号-1湘公网安备 43040802000074号